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为了进一步完善游客在旅游时的购物需求,应甲方(旅游者)强烈要求,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名称营业产品停留时间说明具体如下:1、双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可安排旅游者到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点购物;2、全程不强制购物;到达本补充协议约定购物点后,旅游者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商品。除本补充协议约定购物场所外,全程无其他约定购物店(如增加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3、游客在约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4、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约定商店,若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及造成未能退税,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注:仅限于团队正常运作情况下,如遇到罢工,天气,交通严重堵塞等特殊情况,可能参观时间略有减少,如遇团队人数较多,可能购物时间略有增加,敬请谅解。一: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二:本协议签字生效。本协议旅游者一方,如果是由旅游者代表签署的,旅游者代表承诺其具有代表相关旅游者签署本协议的权力,并有义务将本协议的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传达给其所代表的每一旅游者。双方签字:乙方 甲方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