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温隔热施工劳务合同甲方: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楚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施工工程名称:华楚“六栋综合楼”屋面发泡混泥土施工委托施工单位工程地址:安宁市太平镇华楚汽配城甲方将此分项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施工内容及价格:工程内容工程量(m)单价(元/m)预算金额(元)备注屋面发泡混泥土约1000240240000合计工程竣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进行结算结算:二、工程承包形式;本工程按以下( 1 )条形式承包1、 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施工,2、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水泥,乙方负责机械,发泡剂及人员
2、施工。三、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需及时提供合格施工工作面和施工技术交底。(2)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水电及垂直运输设备,水泥堆场必须适合乙方机械施工条件。2、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进度所需设备和施工人员。(2)服从甲方项目部指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3)提供相关验收资料,便于甲方存档。四、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根据施工前打点时现场记录,由甲方工长、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计算工程量。乙方施工完所有工程后,进行汇总结算。工程款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五、工程质量及责任: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管理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积极整改,直至合格,
3、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因甲方建筑主体的质量影响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六、开工时间和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在 12 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天气情况乙方有权暂停施工,以免雨水淋坏成品,如果甲方执意要求施工,对下雨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七、乙方应该遵循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字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具有法律效率。九、其他事宜: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华楚项目部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