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XXX大学来华留学生海外招生代理”合作的协议甲 方:XXX大学 乙 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代 表 人: 代 表 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 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在蒙古国开展来华留学生海外招生代理工作。代理招生对象是:1. 汉语言进修生2. 学历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为乙方提供招生所需的相关材料,如招生简章、报名表、课程表等,并提供相关咨询。2. 甲方为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权书。3. 甲方给予乙方招收的学生相应学费优惠,优惠折扣见如下(四)。4. 甲方在收到乙方招收的学生学费后,为乙方推荐学生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
2、。(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1. 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来华留学生海外招生开展代理工作。2. 乙方承诺在招生期间严格执行甲方的招生政策,注意自身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3. 如需自制广告宣传资料,须经甲方审核内容后方可操作。4. 认真学习和了解甲方提供的介绍资料,热情细致地为留学生提供咨询;不以虚假宣传吸引学生;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非甲方授权的活动。5. 乙方自行收取在蒙古国境内招收学生的学费(其中学历生乙方只能收取首学年学费),并按甲方官方公布的学费标准享受相应优惠折扣后向甲方交纳学生学费。(四) 优惠折扣标准1. 学历生:给予首学年学费折扣,折扣标准见如下第3点。2. 语言生:给予学费折扣,折扣标准见如下第3点。3. 折扣标准:1-10人:13%11-20人:15%21-30人:18%31人及以上:20%(五) 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六)其它本协议正本分中、英文,一式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并制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对本协议保留解释权。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2014 年 月 日 日期: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