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乌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登记管理细则一、 基本要求:1、本市辖区内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材质、产品合格,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安全防护用品(具)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检测检验标准。租赁企业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检测合格报告等相关材料。2、本细则所指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主要包括:1)附着式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2)钢管、扣件;3)施工现场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等。3、我市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
2、(具)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采购(租赁)、检测、使用、维修、保管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质量不合格、安全装置不齐全、年久失修、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相关产品,并接受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和管理。4、从事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具)的租赁(销售)单位及机械设备的安拆、检测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件或有效资质证书,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进行安拆、检测检验和申请报检,并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结果负责。5、从事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具)的租赁(销售)单位及机械设备的安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200万元及其以上;2)、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3)、拥有60吨以上可供租赁的模板、脚手架钢管、扣件;供租赁的机械设备不得少于50台(套);4)、具有满足租赁及其服务要求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存放基地和必要的维修检测设备,基地面积一般不小于2000平方米;5)、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应有1名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行业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者认可的执业证件;7)、其它应当满足开展租赁经营活动的条件。8)、自购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的施工企业参照前款1)、2
4、)、3)、4)、5)、6)、7)条内容执行。二、登记办法:凡列入管理范围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的提供单位应当向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提交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相关资料,填报乌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申请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在施工现场使用。 1、安全防护用品(具)的提供单位应将相关产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予以登记,经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对已登记的单位将定期进行公布,有效期二年。 2、机械设备在安装后、拆卸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应携带相关资料予以登记,经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交付机械设备使用单位使用
5、或拆除。 三、乌市建筑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乌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四)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五)代理商的代理证明文件(代理合同);(六)产品使用说明书;(七)机械(机具)的制造许可证、合格证、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大修后的检测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八)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九)产品质量承诺书;(十)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还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一)其他需要提供的必备文件。四、登记办理程序:1、申办单位或个人填报一式二份的乌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申请表;2、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一份(申报时验原件);3、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理登记时,应当对收到的申请资料原件进行核对,凡符合要求的,留复印件,给予办理。凡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予以退回补办。五、登记申报时间: 2012年 月 日至 月 日,以后每年的这个时段受理登记申报(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再受理。-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