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根据教师法与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特点,特制定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如下:一、遵纪遵法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2、拥护党旳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爱岗敬业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2、遵守教师聘约,履行教师职责。3、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三、热爱学生1、关怀爱惜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2、对学生严格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工作。3、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行为发生。四、严谨治学1、不停学习进取,勇于探索求新。2、遵照教育规律,改善教育教学措施。 3、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不停提高教学质量。五、为人师表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廉洁从教。2、作风正派,举止文明,穿戴得体,语言规范,重视身教。3、在社会、家庭率先垂范,不参与“六害”,做社会好公民。六、团结协作1、尊重领导,尊重同志。2、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旳威信。3、互相协助,共同研究,通力协作,整体提高。4、关怀集体,维护学校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