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亚 洲 象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昆明动物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责任、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版纳热带动物园租赁昆明动物园亚洲象事宜签订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租赁标的动物概况及用途: 1.概况:租赁标的动物为亚洲象,雄性,现五岁龄,呼名:亚男,体况健康,为甲方所有。 2.用途:甲方将标的动物租赁给乙方展出,展出方式:,展出地点: 第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自
2、2015年月日起至2020年月日止 第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租金每年人民币贰拾万元正(大写),五年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圆(大写)。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支付第一年度的全部租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在第一租赁年度满前三个月,乙方即支付第二年度租金(即 年 月 日前支付)。此后年度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直至第五年度。 第四、保证金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大写),租赁期满,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将租赁标的动物运回归还给甲方,租赁标的动物健康正常,经甲方验收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则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甲方不
3、支付保证金交纳期间产生的利息。 第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租赁标的动物输出的相关手续; 2确保租赁给乙方的租赁标的动物健康,正常; 3.负责将乙方租赁标的动物运输至乙方展出地(包括笼箱制作等各种费用承担),途中出现意外情况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出合理的租赁标的动物饲养方案。 5.甲方有权考察评估乙方所提供的引入标的动物饲养的笼舍、饲料、展出地点, 饲养方案,医疗等条件及其它福利条件,有权对以上条件中不符合引入标的动物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责成乙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由甲方现场考察、评估后,认为乙方满足引入租赁标的
4、动物的条件后,才能同意乙方引入。 6.甲方有权掌握租赁标的动物的状况,如有必要,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租赁标的动物状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标的动物的真实状况。 7.甲方有权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去乙方租赁标的动物饲养、展出现场查看租赁标的动物的饲养、展出情况。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租赁标的动物的运输,引入,饲养,展出等的相关手续; 2.乙方提供给租赁标的动物合适的饲料、饲养条件、医疗条件,健康检查及其它福利,并承担一切饲养费用和医疗费、保健费;购置大象体重称量设备定期给标的动物称量体重,并作记录。乙方提供给租赁标的动物的饲料种类、品质,
5、饲料搭配方式,饲养方案,定期健康检查方案等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报请甲方评估、修改,经由甲方评估、修改认可后即成为乙方的执行标准,乙方必须完全遵照执行,无权随意改动,不得部分执行。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执行标准,需书面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动。 5.乙方必须定期如实向甲方通报租赁标的动物的情况,要求每月通报一次。通报方式:以图片、文字形式通报给甲方。通报内容:(1)、健康状况、体重情况;(2)、饲料种类;(3)饲料的搭配,喂饲方法,每天喂饲次数,每次喂饲量;(4)、租赁标的动物每周进食情况; 6.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确保租赁标的动物的安全,不得让租赁标的动物的安全受到
6、来自笼舍、饲养环境、人、同类或其它动物的威胁。 7.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间制定租赁标的动物的日常饲养记录本,记录本的记录内容和记录格式由甲方制定,记录本必须每天如实、按时记录,不得随意更改记录本要记录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租赁期满,所有记录本连同标的动物一起移交甲方。 8.乙方只能把租赁标的动物用于展出,且在合同中规定的展出地点展出,不得把租赁标的动物用于对标的动物有伤害的其它用途,例如:驮运重物,做交通工具等,更不得用于做触犯法律法规的事情,不得异地展出。 9.租赁期间,如租赁标的动物生病,乙方应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并及时采取规范治疗措施医治,如需要甲方派人协助医治,乙方必须承担甲方派遣人员
7、的往来交通费、住宿费,每天三餐餐费,此外,还需每人每天补助劳务费两百元。 10、在租借期间,不得采集标的动物衍生物,特指象牙,如确有需要采集,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采集,采集的衍生物归甲方所有,如因标的动物不慎撞断其衍生物,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归还甲方。 第六、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上级部门,或者政府机关依法对租赁标的动物有重新规划时,合同终止。甲方不负责乙方损失,甲方收取乙方实际租赁期的租金,如租赁标的动物健康正常,完好无损,则甲方如数退还乙方租金。如租赁标的动物健康状况异常,或身体受损,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参见第五条之相关规定。 3.乙方未按有关国家法律法
8、规的规定,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办理齐全租赁标的动物引入、运输、饲养、展出等相关手续,合同终止,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有乙方负责。 4.乙方不具备饲养、展出租赁标的动物资质,采用欺骗、隐瞒、造假、借用他人资质等手段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万元。 5.乙方在引入租赁标的动物前,所提供的租赁标的动物饲养的笼舍、饲料、医疗等条件及其它福利条件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标准,甲方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乙方未按甲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本合同终止,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所支付的费用,甲方概不退还给乙方。 6、甲方在租
9、赁标的动物的运输途中,发生事故,造成租赁标的动物受损伤的或死亡的,合同终止。尸体由甲方处理。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7.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定期向甲方通报租赁标的动物情况,每缺少一次,扣保证金元,累计缺少达三次,扣除全部保证金,合同终止,乙方所交纳的所有费用,甲方概不退还。如有虚报、瞒报或严重的突发情况没有及时通报的,甲方视情况危害的严重程度有权扣除一定数额保证金直至扣除全部保证金,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已交纳的各项费用,甲方概不退还。 8.租赁期间,乙方未能按时交纳租金,拖欠时间三十天(含三十天)内,扣除保证金1万元;三十天以上,六十天(含六十天)内,扣除保证金2万元;
10、拖欠时间六十天以上,九十天(含九十天)内,扣除保证金5万元;拖欠租金九十天以上的扣除全部保证金,合同终止,同时,如租赁标的动物健康状况异常,或身体受损,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参见第五条之相关规定 10.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饲养过程中随意更改饲料种类、饲料品质差,达不到饲养标准,或者饲喂量达不到饲养标准,或者饲养人员喂饲中偷工减料,降低其它福利条件,因此而造成租赁标的动物体质下降,生长迟缓或停止生长,体重与正常状况差异明显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乙方已交纳的各项费用,甲方概不退还。 11.租赁期间,乙方降低租赁标的动物的医疗条件,没有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11、以及租赁标的动物发生疾病没有及时发现,没有及时治疗的(尚未对租赁标的动物造成伤亡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乙方已交纳的各项费用,甲方概不退还。 12.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动物因病死亡,乙方负全部责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元,合同终止。如果租赁标的动物由人为的饲养不当,管理失误,医疗事故,笼舍原因造成的死亡,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甲方还要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终止。租赁标的动物的尸体由甲方处理。 13.租赁期间,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将租赁标的动物异地展出、转租、用作展出之外其它用途的,合同终止,甲方扣除所有保证金,乙方已交付的其它费用,甲方概不退还,如因异地展出、转租、其它用
12、途造成租赁标的动物损伤、死亡的,乙方还必须额外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赔偿办法如下:(1)、致残不严重,外观不易看出缺陷,对以后展出效果影响不明显的,例如:听力,视力下降,轻微跛行,外露的门齿有轻微破损等,乙方赔偿给甲方元;(2)、致残严重,外观容易看出,明显影响以后展出效果的,例如外露的门齿缺失部分或全部,肢体明显残缺的,乙方赔偿甲方元;(3)、经诊断为机体功能受损丧失,例如生育功能,乙方赔偿甲方元;(4)如租赁标的动物死亡的,乙方赔偿元给甲方,尸体由甲方处理。 14.租赁期间,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动物致残,机体功能受损的,合同终止,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赔偿办法如下:(1)、致残不严重,
13、外观不易看出缺陷,对以后展出效果影响不明显的,例如:听力,视力下降,轻微跛行,外露的门齿有轻微破损等,乙方赔偿给甲方5万元;(2)、致残严重,外观容易看出,明显影响以后展出效果的,例如外露的门齿缺失部分或全部,肢体明显残缺的,乙方赔偿甲方10万元。 15.因地震、地陷、水灾、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如租赁标的动物由上述原因造成死亡的,尸体由甲方处理。 16、因以上因素导致的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保证甲方标的动物或身体的,如不配合,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 租赁期满,租赁标的动物的移交: 1.乙方应在租期满前3
14、个月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移交租赁标的动物的一切准备工作,租赁期满后一周内(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向甲方移交租赁标的动物。移交租赁标的动物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租赁标的动物健康;无异常。如乙方无故拖延移交时间,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乙方按每天5000元支付给甲方。 2.租赁期满标的动物的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标的动物的装笼装车工作。 第九、第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