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藏9天环线游包车协议 西藏9天环线游包车协议 甲方: 住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西藏旅游活动向乙方包租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承租方,乙方为出租方。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1辆原装丰田4500型越野车,相关司机1名。 第2条 租车旅游线路由甲方提供,具体线路参照合同附件一,实际租车时间共计9天(不含中间休整一天),车辆开始租用的起点和停止租用的终点均为拉萨市。 第3条 乙方提供的1辆原装丰田4500必须证照齐全且整车运行情况良好,出发前须做严格检查和
2、保养,并携带必要的配件和维护工具,如备胎、副油箱、修理工具等等。 第4条 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驾驶经验丰富,曾经行驶过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线路,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性格不偏激,能与游客和睦共处。 第5条 实际租车期间为9天:自2011年5月16日早上8:00起,至2011年5月25日止,期间包含拉萨休整一天时间不用车,不含在实际租车时间内。(注:如遇特殊情况,租车开始时间最迟可延至5月17日早上8:00起,则结束时间依次顺延。) 第6条 乙方司机应辅助甲方寻找每日的食宿地,并在旅程中为甲方进行沟通。 二、本项旅游包车费用约定 第7条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辆每公里2.7元,总里
3、程约3700公里,最大里程数不超过3800公里,如果超过3800公里按3800公里算。 第8条 上述费用包括全程的车辆使用费、汽油费、停车费、维修及零部件费、保养费。 第9条 以上费用不包括甲方的: 1、从各自出发地往返拉萨的机票或车票以及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的手续费用; 2、旅游景点门票; 3、整个行程甲方负责每日饮食,乙方住宿自行解决; 4、乙方负责每座20万意外险,甲方也可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第10条 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3月28日出发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每辆车5000元,共计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 2、甲方旅游路线结束
4、即回到拉萨时,于当日与乙方结算费用,支付余款(余款为扣除订金后金额),余款金额按实际里程算。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11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在转深山期间无法携带的行李委托乙方代为保管,乙方对此期间行李的丢失和损坏负责。 2、甲方在旅行活动中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团队的集体安排,相互协助,确保与司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3、甲方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因甲方过失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应,于拉萨出发前或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如果不影响用车数量
5、和行程改变,则不涉及此次包车费用的变化。 5、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应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于拉萨出发前或中途退出本项活动,影响到租车数量行程减少,则甲方可以重新计算费用向乙方支付。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7、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旅游期间的保险事项。 第12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行程与各事项。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司机,出发前对车辆进行严格地全面检查,确保甲方全程的行驶安全。 3、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司机兼导游翻译服务能全程正常进行,并且能够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4、乙方应在出发前与甲
6、方就全部行程的细节进行沟通协商,保证行程的合理。行程确定后,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确保景点的游玩时间。 5、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租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6、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和缩短游程时间。 7.如果由于车辆故障而影响行程,乙方有义务安排其他同样型号的车辆继续行程,如果耽搁4小时以上,行程往后顺延。 8、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旅游期间所需的边境通行证,办理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相关办理所需证件,如因乙方办理延误出发时间,乙方不得借此收取甲方延误费用。
7、 四、其他事项 第12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13条 甲、乙其中一方违约后,对应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4条 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依照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车辆管理规定协商解决。 第15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地方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16条 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17条 本合同一式
8、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和复印件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8条 本合同从签订并传真至对方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为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每日行程及游玩景点 乙方提供两
9、辆车况良好的越野车, 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档案号:________________,(在副证上的号码),保险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人员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0、 附件一:每日行程及游玩景点 D1 拉萨—墨竹工卡—米拉山口—巴松错—八一(住宿:八一镇) 沿途景点:松赞干布出生地、米拉山口、中流砥柱、尼洋河、巴松措 D2八一―色季拉山―鲁朗―波密―然乌(住宿:然乌镇) 沿途景点:鲁朗林海、笨日神山、南迦巴瓦峰、鲁朗牧场、盔甲山、然乌湖 D3 然乌—米堆冰川—波密——八一(住宿:八一) 沿途景点:然乌湖、米堆冰川、米堆村 D4 八一—米林—拉萨(住宿:拉萨) 沿途景点:南迦巴瓦、南伊沟、喇嘛岭寺 D5 拉萨—羊卓雍措—江孜—日喀则 (宿:日喀则) 沿途景点:羊卓雍措、卡若拉冰川、白居寺、宗山古堡 D6日喀则—定日—珠峰(宿:珠峰帐篷区或绒布招待所) 沿途景点:乌拉山口、绒布寺、珠穆朗玛峰 D7珠峰—日喀则(宿:日喀则) 沿途景点:珠峰登山大本营、乌拉山口、扎什伦布寺 D8日喀则—大竹卡—纳木错 沿途景点:曲古拉雪山、羊八井温泉、那根拉山、纳木错 D9纳木错—拉萨 沿途景点:纳木错、扎西半岛、聂唐大佛 6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