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迈晟达委托代理进口协议协议编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委托方) : 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地址:电话: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清关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通关,事宜。甲乙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商品名称及规格: 数量: 1台 总价: JPY10000.00 价格条款: EXW 起运地; ,目的地: 制造商及原产地:以上条款(凡涉及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最终以委托方(甲方)提供给代理方(乙方)的发票或相关资料为准。A甲乙双方的责任1 按照海关的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办理暂时进口及出口手续所需的文件。2 甲方保证甲方货物申报的价值属
2、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负责。3 海关所征进口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如港杂费用、商检费用、报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乙方代甲方与海关及相关单位直接结算,并应向甲方提供由海关及相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票据4. 支付方式:申报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报关服务费,保证金部分若额度高于RMB1000元需要甲方根据海关出具的电子税单实时支付,低于1000元乙方可先行垫付。其实报实销部分尾款待货物清关完毕后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结清,方可以立即提货或者乙方代为安排派送。 乙方账户如下: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账号: 4.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负责办理进口审批及海关手续,货物到港后5-7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报关、清关。由于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滞报、滞纳、仓储等费用,乙方将不予承担。5. 甲、乙双方财务结算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之报价单(见附件)。.B. 其他1 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将根居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与供应商洽谈;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需承担由此对另一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3 甲乙双方盖章传真确认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