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羊西丰德中心801-803室消防改造施工协议甲方: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位于羊西丰德中心801-803室消防改造人工及其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委托乙方。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羊西丰德中心801-803室消防改造2. 工程地址:羊犀立交桥旁3. 工程内容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羊西丰德中心801-803室消防改造人工及其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详见清单表)工程造价:37110元 大
2、写:叁万柒仟壹佰壹拾元。施工工期:积极配合工程整体进度,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第二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撤除及安装完成工程量的95%(DN25喷头二次安装需装修吊顶矫正后进行),甲方支付人工费用人民币:35254.5元;设备安装完成后系统调试前支付剩余全部款项人民币:1855.5.元第三条:工程保修1. 乙方仅对本协议第一条第三项所列之工程范围内各项工程,向甲方负保修责任。2. 保修期限自调试完成后次日起壹年整。第四条: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时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