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如下:一、出租库房坐落地址:二、储存商品名称:三、租赁面积 平方米的库房(与相邻区域有通道隔离)四、租赁期限:此协议生效日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协议的条件出现为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以双方价格确认函为准。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甲方派看守人员,保留库房院落大门钥匙。2、甲方负责对仓库的监护,并负责库房
2、、地面、门窗等库房设备的维护、维修。3、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备等库房设施。4、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对仓库进行定期的排风5、甲方所提供的仓库应符合如下条件:温度:常温,相对湿度:干燥。6、在乙方提取货物时,甲方必须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放行。7、甲方负责货物在库房内的转移和码放,乙方提取货物时,需提前与甲方联系。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2、 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3、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必须先租赁给乙方。 八、由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并在2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依据对乙方库存的货物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九、注意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解决。3、 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协商期限未满,双方无终止协议的意向,则本协议自动延期。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