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建筑企业招用务工农民 劳动合同书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张向阳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 406、408 联 系 电 话:
2、022-27485268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现住址): 居 民 身份证 号 码:
3、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 第三 款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0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
4、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本合同仅限于(唐山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3#地块)项目 。 2. 以完成本工作内容为合同的期限。 3.
5、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 木工 □ 泥工 □ 钢筋工 □ 水电工 □ 油漆工 □ 其他 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本市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按照月预付,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为乙方办理工资卡,按月将预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划入乙方的工资卡账户,每月预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 月预付 ¥1900.00元(包括饭菜票、生活费等)年终经甲方综合考核,遵循多劳多得原则,负责一次结清工资。
6、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参加交纳的工伤、医疗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考虑到乙方工作地点的不确定性及流动性,由乙方自行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并凭在合同期限内的缴纳发票向项目部进行报销。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实行 B 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乙方加班的,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的审批程序。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法定休息休假。 四、双方需
7、约定乙方其他休息休假如下: 。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
8、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本合同期满需续订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日办理续订手续。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
9、解除或终止钱 15 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 1. 如数归还所借物品 2. 3. 甲方在乙方
10、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证明。 第八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11、 4.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文合同产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时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的条款如与国家或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
12、致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