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门面描述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二、租赁房屋用途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