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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一、合同目的: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条款: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给乙方提供养殖场地房屋、住宿、土地、水源、电源及养殖场必备的生活、生产、现有管理设备,保证都能正常使用,使用范围包括鸡舍和鸡舍旁边住宿的2层楼的居住房及旁边所有杂屋和屋后山林(现为当地村民刘学军所有)。
2、 甲方需保证房屋电表接通到户并能安全正常使用,甲方负责发生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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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方水井需保证满足至少4000只鸡存栏和生活用水的水量需求,一旦水井无法满足供应,由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了,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租金。
4、 甲方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的损失。
5、 甲方承担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随着时间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损失。
6、 甲方负责无偿解决因养殖场房屋、土地使用权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7、 甲方不得在租赁合同未到期限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人员,乙方拥有养殖场最先租赁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担养殖场内所有财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财物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有
3、权对场地房屋按要求改装水、电、门、窗等设施,乙方负责发生所有费用。
3、乙方承担养殖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4、乙方承担购买生产过程中所需其他设备物品的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5、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付给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7、乙方在进场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誉等),所有权归属乙方。
三、补充条款:
1、本合同约定租赁期至少1年,如需要继续租赁,需重新签订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否则须赔偿给另一
4、方违约金为:对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倍剩余租赁期租金,如双方租赁到期后不再租赁,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准备。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养殖场每年租金为: 元/年。
2、本租金为乙方应该付给甲方的所有金额,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3、乙方先付甲方 元作为定金,待甲方改造场地并能正常使用后,于 2013 年 月 日将本年度剩余租金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五、合同有效日期:
1、本合同有效日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一方原因不能尽自己的义务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场地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六、签订合同双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