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光采购管理协议书甲方:_ _乙方:_ _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唐县分公司_合同标的:_光纤上网业务使用协议书_合同金额(大写):_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_为进一步加强物资、设备等采购廉政管理,规范甲乙双方经济业务行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采购人员清廉履职,实现阳光采购,结合实际,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二、严格执行采购合同条款,自觉履行合同。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2、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向相应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等举报。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工作人员,在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便利。四、不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经济活动提供方便。六、不以任何形
3、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七、采购中,对乙方给予的符合政策的各种形式的让利,应全部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本部门留存或个人收受。八、不发生违反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第三条 乙方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购销方面的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 不以任何理由组织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二、 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三、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
4、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业务人员就物资、设备的供应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不发生违反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如严重违反本协议书,甲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进
5、入冀东水泥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市场。第五条 甲方监督途径:1、举报电话:0315-3083427; 2、举报信箱:办公大楼东侧;3、网络举报:http:/10.0.0.30/、 http:/10.0.0.93/纪检监察信箱;4、举报地点:纪委、监察部办公室(办公大楼10楼1001室)。 第六条 乙方监督途径:_。第七条 本协议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购销合同履行完毕时止。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业务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