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塘镇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石塘镇人民政府二一五年三月石塘镇2015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更好的开展村级食品安全工作,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石塘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与辖区内各行政村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称乙方)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考核对象石塘镇辖区内的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二、工作职责(一)甲方职责1.传达贯彻有关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部署石塘镇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研究解决本辖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乙方进行培训并及时给予业务指导。3.组织食品安全工作检
2、查和督查,做好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对乙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上报处理。4.通报全县及石塘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5.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县食安办标准发放工资。(二)乙方职责1.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1)协管员负责本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2)巡查检查对象是本网格内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3)定期巡查检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重点要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4)在日常巡查、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线索,要立
3、即报告石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 (5)及时向石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反馈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6)完成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2.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1)信息员应全面掌握辖区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定期整理和汇总,上报石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2)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工作。三、目标管理 确保本单位或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与稳定,全年食品安全零事故。四、考核时间1.考核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2.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由石塘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并上报县食安委备案、审查。五、考核细则1.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有权中途终止合同。 2.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监管单位:石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人:胡江 联系电话:13735987079(687079)石塘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珊珊 联系电话:13967050295(625675)石塘镇人民政府 行政村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