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体检协议书甲方:乙方:共和县中医院 甲方应工作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协议乙方成为2014年度定点体检医院,为进一步规范体检工作,为受检者提供方便、优质的体检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并共同遵守本协议,达成协议如下:第一部分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甲方: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共和县中医院 地址:共和县青海湖南大街联系人:何桂兰 联系电话:0974-8512373-8686第二部分 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体检的项目及价格: 标准为350元/人的检查项目:全血分析、尿常规、肝功能十项、乙肝七项、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上腹部B超、下腹部B超。具体体检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最终结算费
2、用以甲方实际体检人数以及体检项目为结算依据。若甲方需增加体检项目可另行协商。第三部分 双方责任甲方: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检职工的名单,并负责在职业健康检查表的右下方签章确认。2、甲方参检人员需配合乙方体检,半月前应通知乙方,服从乙方对体检程序的安排,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项目的检查。3、甲方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受检劳动者。乙方:1、乙方根据双方协商,在规定时间、地点为甲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2、乙方按国家对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健康监护要求的体检项目以及甲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对甲方人员进行检查。3、乙方根据方案的具体项目周密地安排好员工的体检工作,组织制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有责任心的体检医师
3、为甲方职工体检,以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同时将体检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甲方。4、乙方负责所检项目质量准确,确保体检的医疗安全;合理安排体检流程。5、乙方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甲方。6、对有争议的标本,溶血标本以及乙方责任引起的误差标本,乙方免费复查,乙方对体检结果负责三个月。7、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包括体检结果)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第四部分 收费事宜乙方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查项目及实检人数,提交收费清单并经甲方审核认可,先付款,后体检。第五部分 其它1、双方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补充。2、由乙方给体检人员发放体检表,体检人员凭体检表体检。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4、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