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收购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第一条 股权收购声明1. 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第二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 ,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 支付
2、方式-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1.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1.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2.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第七条 乙方义务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
3、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1.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三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