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补充协议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经企业方与职工方 协商一致,对原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进行补充,达成补充协议如下:1、 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经双方平等协商,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在去年月平均工资 元的基础上增长 %。2、 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本企业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3、 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日支付全体职工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4、 本补充协议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5、 本补充协议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审查,并报上级工会备案。6、 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章): 工会(章):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