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诚物业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王子健 乙方:王子强 丙方: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恒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等。3、注册资本:壹佰万人民币。4、法定地址:5、法定代表人:王子建二、出资方式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100万元。甲方出资额均为 9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0 % ;乙方出资额均为 1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 以上现金
2、出资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三、职务和分工甲方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主管决定未来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并负责财务总审批;公司部门的设立及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财务总监及现场第一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现场管理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人;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场总监,负责公司市场拓展,物业管理方案及标书制作,公司文化创建和对外宣传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与员工的培训。对主要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四、利润分配方式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
3、按照甲方占 60%的比例分红,乙方占20%的比例分红,丙方各占20%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五、退股方式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电 话: 电 话: 电 话: 聊城市恒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