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因交通不便,土地贫瘠给我带来的经济收入微薄,乙方愿在这里投资开发,经双方多次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1、甲方愿将自家的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20年,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33年11月。
2、在此承包期内国家对承包土地的补贴和优惠政策属于甲方所有,若乙方争取的项目资金,甲方无权享受。并且甲方不得干扰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生活及财物。
3、在承包合同期内甲方若需要自己耕种,必须提前一年给乙方打招呼,并承担部分开荒费用,同时合同解除。
4、乙方若有用工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首先用甲方,甲方不愿方可请他人。
5、在国家政策没有大的变化合同有效,如果国家
2、取消了补贴政策,乙方在当年种植面积地作物纯收入的20%给予甲方以示补贴。
6、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者,按照该合同内种植、产值的两倍赔偿。
7、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2013年 月 日
林地流转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达州市聚缘祥商贸有限公司
本着公平合理,甲方(流转出方)乙方(流转入方)多次搓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愿意 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自己在朝天村七组的所持林地流转给乙方,流转年限为30年(2012年9月20日至2042年8月
3、20日)。
2、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甲方的林地流转金。
3、乙方付清款后甲方带乙方指定好四至界畔,并确保无任何争议及该林地无贷款及抵押行为,配合乙方办理流转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花费用乙方全部负责。
4、甲方不转让自然界、自留地、纳税面积的土地及宅基地,并要求本组村民丧葬自由。
5、流转后甲方提出现有人口每人一幅棺木的木料,由甲方自己现在选定乙方不得砍伐,若甲方建房或维修的所需木料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生活用柴,不受控制。
6、乙方签合同后,甲方提的棺木及建房所需的木材,只能在自家的林地选出,不得从他人林中选定。合同生效起甲方不得出卖自己的树木,无论哪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
7、如有停耕还林的优惠政策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项目资金,双方二八分成即(甲方二乙方八),在合法的条件下无论乙方在此林地栽种,养殖不受甲方控制,若需民工首先考虑甲方。
8、此合同双方共同商定,若有违者按购买金的30%(百分之三十)赔付对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