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 方:地 址:联系电话:乙 方:地 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甲方从事电子商务销售的优势及(乙方专业的生活用纸产品生产的优势),合作进行(乙方生活用纸产品)的网络渠道开发及销售。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发货、电子商务团队组建、品牌在网络上的推广、网络销售及网销渠道拓展。甲乙双方本着互助协作,各施所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概况 1、销售的主要产品:XX 2、用于网络销售的产品,乙方需保证以最低出厂价提供给甲方进行网络渠道的推广与销售并配合协助甲方做网络市场的管理(如开具相关授权之类文件)
2、,及对网络促销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3、乙方授权甲方为“XX”品牌的网络总代理。4、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开出的网络销售授权书,必须告知甲方。在本合作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内,即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再单方面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个人。合作期间,“XX”品牌的所有网络销售使用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5、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全网的网络销售、渠道建设、品牌推广、发货等,双方保持密切沟通,互助协作,各施所长。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帮助乙方在各大网络平台开设属于乙方品牌的网络店铺及天猫商城旗舰店,由甲方代为经营。在运营达到一定的情况下,乙方认可时再开设其他平台的
3、店铺。2、甲方负责组建前期 3-5 人的电子商务运营团队(包括运营期间按照团队的需要增加人员),从人员招聘,到人员培训、人员考核,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3、甲方负责将电子商务相关技能的引入,保证每周对团队人员的培训,使之快速成长。4、甲方负责运营团队进行图片制作、商品上架、店铺装修、日常销售等。5、甲方负责全网的店铺运营及发货,以及全网的品牌的网络维护、网络推广、网络分销等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的建立(在建立全网络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授权)。6、甲方负责根据产品,分析网络销售行业、竞争对手,帮助乙方进行产品的网络销售定价工作,并保证所有产品定价经过乙方的确认,不冲击影响乙方现
4、有渠道。7、甲方按照日常销售订单,及时、准确地完成产品的物流发货工作。(当天 17 点前售出的商品当天完成发货,特殊情况不超过 72小时发货。)8、甲方负责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每十五天一次与乙方的沟通,指导乙方的备货情况。9、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提出货品需求订单,每笔订单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整,且甲方仓库库存不得高于十万元整,店铺活动时除外。10、甲方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每月将相关运营情况及时告之乙方。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保证与甲方合作的网络销售产品,是按照乙方最低出厂价与甲方进行合作(一经发现价格欺骗,则按欺骗产品价差十倍乘销量赔偿,乙方特价商品除外)。2
5、、乙方需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提供,所产生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确保产品的品种、数量的供应。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位于金沙县地域内的指定仓库,定期结算,可退换货。4、乙方在网络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若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及赔偿案,均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且乙方需负责因此影响销量的相关责任。5、在网店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乙方应及时配备用于仓储管理的ERP 管理系统,并与淘宝平台进行系统的对接,以保证甲方订
6、单的处理和发货的管理。6、乙方要无条件的按照国家和全网对于产品售后服务的相关规定,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7、为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乙方应按与甲方共同商定的促销计划,完成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并在产品、资金上提供合理的投入。8、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将与甲方合作的品牌和产品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者个人在网络进行销售或使用,同时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总货款金额 5%的违约金。9、乙方需派出相关人员,与甲方进行对接,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定期对电子商务团队人员进行产品技能的培训,新产品上市的培训等。10、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清单见附件一
7、。第四条 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保持及时的密切沟通,尽量避免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误解。2、对于影响项目实施的不可预见的变化、发展或其他问题,双方都应及时通知对方做出合理的调整,并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第五条 各项费用分配 1、此项目合作,第一年为品牌及网络销售渠道的建设时期,甲、乙双方都明白且同意第一年不考虑项目收益。2、在合同生效期内,若产品价格因原材料价格浮动而需要变更的,乙方需提前 10 天告知甲方。3、乙方负责整个网络平台(包含淘宝商城、阿里巴巴商城、一号店等)的开店费用。4、乙方无法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所产生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5、广告投入由甲方进行把控及
8、主要投入,乙方自合同签订时日起一年内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 3%予以补贴,一年后至合同终止时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 1.5%予以补贴,在每销售 50 万货品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6、甲方负责经营所有网络店铺的人员及办公场地相关费用,及日常所需的基本设备费用。7、运营团队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运营团队人员。8、甲方在每月 5 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网络销售情况统计明细交付乙方,乙方在 10 日核对完成,并将销售差价(销售额-出厂价)扣税后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第六条 合作期限 1、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积极扩展合作的规模和领域。2、本协议有效期始于 年
9、月 日,终止于 年 月 日。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每项条款,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均视该方违约,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2、一方如果有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明显违反商业道德行为,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另一方有权按该规定中的相应条款,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和不低于所遭受经济损失三倍的赔偿;3、款项应按时支付,拖延付款,则依照每日未如期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协议的内容;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书面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中
10、的任何条款的修改 和补充,双方应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将被视为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3、在签订合同两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的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友好协商本合作协议的善后事宜。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其所有经确认的附件均为不可分割之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 方:乙 方: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地 址:地 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 系 人: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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