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制度一、适用范围所有拟开工的项目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模较小的项目也应编制相关的技术措施,并在实施前报批。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内容要求总体要求是:内容全面、突出重点难点,体现优化、可行的整体思路,能具体的指导施工,包括两部分:1、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2、根据工程特点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方案。三、有关编制、审核、审批的人员规定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编写;公司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实施前还应报总监工程师签
2、字。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确有需要,修改后的设计(方案)还需经原主要编制人员及公司技术负责人同意。四、交底及验收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技术安全部应及时组织编制人员向项目部进行交底,重要环节还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五、有关专项技术方案的规定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单独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一般包括:跨度18m的现浇梁板支撑体系;深度5m的深坑基础的土方支护,深度10m的人工挖孔桩;脚手架方面:悬挑式脚手架、整体提升式脚手架以及超出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搭设构造规定的单、双排脚手架;一定规模的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其它:起重机械、自升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挂板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必须详实、计算演绎过程必须严谨、引用的有关数据必须准确。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交底要求同上述,其中起重机械、自升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挂板等)以及其它特种设备还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按规定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公司还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及审查。六、各方参加人员的签字必须完备,所保留的意见必须具体、明确。 常德市中房建筑工程公司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