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现场安全施工标准(草案)目的针对承包商与众诚连锁已生效的施工合同(新建、改建、扩建)在施工阶段保证施工现场的全面安全,更有效地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准一、 基础标准1、承包商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备查;2、各项工作开始前要进行相关的工作安全交底;3、承包商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配安全员;4、法律、法规、规范要求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5、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佩戴劳保用品,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6、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工具和杂物等
2、,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7、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不得将烟、火带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除外),不得酒后上岗操作,无紧急情况不得奔跑,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8、禁止在现场打闹、嬉戏、赌博或带入枪支炸药、酒精饮品和违法药品;9、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的设计堆放、摆放材料、设备、工具等物品,不得存在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二、脚手架作业标准1、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2、禁止使用单排脚手架;3、搭建或拆除脚手架都必须由持证架子工作业;4、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过承包商安全人员的检查;5、搭设人员必须使用上下专用通道工作,并站在脚手板上作业,超过2米时使用全身带缓冲器做跌落保护;6、作业平台不得搭设在未使
3、用水泥砌筑的砖头,砌块上;7、当搭建或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检查每一部件,包括跳板和工作平台,损坏部件不可使用;8、在没有配置标准扶手、中栏杆或完整的工作平台的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备坠落保护装置,系好安全带。9、作业人员必须由梯子上下脚手架,不可从扶手,中栏杆或剪刀撑上下脚手架;10、所有脚手架应搭建于牢固的地基上,保持水平和竖直;11、立杆距离不超过2米,步距不超过1.8米,除非经过计算,施工方案注明,方可以超过;12、脚手架从第二层开始应做拉结,随后每隔一层都应拉结;水平方向每隔5.4米需做拉结;13、脚手架上不得使用手推车;14、不得超过脚手架的安全工作负荷;15、作业人员不得通过焊接,燃
4、烧,切割,打孔或弯管等方法改变脚手架的任何部件;16、在脚手架平台上堆放砖块,瓦片,木块或类似材料的高度不可超过60厘米;17、可调节螺丝不可伸长超过螺纹的30厘米;18、由一家厂商制造的脚手架部件不可与其它厂商制造的脚手架部件混用;19、在脚手架下方进出人员的地方,需设防护棚,并在踢脚板和扶手之间架设密纹安全网或等有效物;20、在使用悬挂式脚手架,挑空式脚手架、吊板、水手椅前,需经项目负责人的批准和专业人员的检查;在进入此类脚手架前,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只有在作业人员离开脚手架时才可解开;作业人员必须把安全带系在单独的生命线或牢固的结构件上,每个作业人员使用单独的生命线;21、必须
5、使用级别为50毫米厚的木制脚手板或预制的金属跳板;22、脚手板在脚手架上两端支撑间距不可超过3米;23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24、不可利用脚手架上的扶手,中栏杆或斜撑吊装;25、所有平台上须明确标明额定负载;26、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27、架体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28、工作平台的出入口要提供梯子、斜道或由其它脚手架提供出入口;29、剪刀撑,斜撑不可作为通道;
6、30、挂梯和附属梯应和脚手架类型匹配才可使用;31、梯子不可放置在易使脚手架倾倒的位置;32、在工作平台进口/出口处提供门;33、移动式脚手架只能用在平稳,光滑的地表,或让轮子在木制/铁制的轨道内移动;在移动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注意顶部间距要足够;在移动脚手架上工作时应固定脚轮;34、独立操作平台高度与基础最窄处宽度比例不得大于3:1;35、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36、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木板满铺;37、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必须布置登高扶梯;38、移动式脚手架在移动时不可以乘人
7、,并在移动前将平台上的工具或材料移走或绑住;39、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40、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三、梯子使用标准1、禁止使用自制梯子; 2、所有梯子都必须由授权人员检查。损坏的需贴上标签,停止使用,切割成一米长度或者清理出场;3、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4、油漆过的梯子不能使用;5、如果梯子放在过道或门后,要在作业区设围栏,在门的两边设警告标志;6、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握梯,不得手持器物。7、双脚站在梯子的横档上,身体不可向外过度伸展,保持你的皮带扣的位置在梯子两侧扶手内;禁
8、止一脚踩在梯子上,另一脚踩在其它物体上;应随时调整梯子以保持安全姿式;8、站在梯子上工作要面对梯子,如果工作时不能面对梯子或需要用双手时,则需要采取坠落保护措施;(是否有高度要求)9、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除非梯子设计成这样。不要超过梯子的额定负荷;10、金属梯子不能在电焊时使用,也不能在带电的电线或设备附近使用;11、任何情况下,不可把椅子或其他家具当梯子使用;12、使用有合格证,稳固结实的梯子;13、所有梯子应配置系绳和防滑脚;1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15、使梯子保持适当倾斜角度,使水平
9、距离是高度的1/4;16、使用时,每一梯子都应用系绳系牢或由人扶稳;17、当直梯和伸缩梯用来通往高处时,梯子的顶部应至少超出支撑点一米;18、当延伸部分升到需要高度时,要保证安全闩闩住,拉升绳与伸缩梯下部梯级绑牢;19、延伸部分与主梯至少重合三级梯级;20、不可在直梯或伸缩梯顶部3级梯级上工作;21、使用人字梯时要四脚放平并把横档充分伸展,勿把人字梯当直梯使用;22、不要坐在或站在人字梯顶部,除非为此目的而设计;23、如果人字梯高于1米,也不要站在顶部以下第二梯级上;24、在移动梯子前先把梯上设备和工具搬走;25、在平台、屋顶或地面孔洞附近使用时,人字梯要系牢,人员采取坠落保护措施;26、使用
10、高度在2.5米或更高的人字梯时必须系牢或底下有人扶稳;四、吊装作业标准1、承包商必须提供吊装机械的许可证、检验报告和吊装方案,众诚连锁项目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吊装,任何实际与方案不一致必须立即报告众诚连锁项目负责人并停止在安全状态,只有经过众诚连锁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后才可以继续作业;2、吊车在作业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出入门或倒车移动位置时,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3、在吊钩上使用卸扣/吊环固定两条或多条吊索;4、吊钩必须配有一个安全闩;5、起重机械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6、所有起吊必须有溜绳,溜绳不可缠绕于手上或身上;7、起吊后人员不能停留在吊物上;8、当吊钩
11、处于最低位时,钢丝绳至少还留有两圈;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10、如有锋利边缘,必须使用垫块保护以防吊索被损坏,切断;11、当物体放在地面时,必须使用枕木;12、只有在确认物体已安置稳定后,吊绳或吊索才可以拿掉;13、没有众诚连锁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批准,不允许在建筑物、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上起吊;14、吊车必须配备一个吊钩高处限位开关,如有例外必须经过众诚连锁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批准;15、禁止利用非起重机械的挖斗或者悬臂起吊,运送负载,除非制造商设计,安装了特殊吊耳等;16、在吊装物体悬空或吊车引擎未关时,吊车操作者不允许离开操作室;
12、17、当操作者离开机器时,他/她必须确保吊物已放下,引擎关闭,已刹车,吊臂已固定,吊车门已锁好以及其他必须的操作以防止设备意外移动;18、当有大风预报时,吊车臂必须降到最低;19、在车辆上吊装物体时,货车驾驶员不允许停留在驾驶室;20、出驾驶室,司机必须有符合工地要求的个人防护设备;21、未经众诚连锁项目负责人的批准不得利用建筑,构件吊装;22、在使用之前,检查所有吊钩,卸扣,手动葫芦,钢缆,吊索和衡梁夹等。损坏的不得使用;23、合成纤维制成的吊索容易受损,应仔细检查切口和磨损部位,并确保所有吊索上都有清晰易读的负荷标签或标记;24、使用手动葫芦吊物时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荷,手动葫芦的设计只供一人
13、操作;25、勿让没有固定,无人看管的重物吊在空中;26、不要把倒链缠绕在吊物上;27、在有腐蚀性物质的操作区域附近,勿使用纤维绳或合成纤维吊索;28、在计算吊装设备的等级时,必须加上10%的额外重量;29、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30、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31、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32、吊索与物件的夹角禁止小于30度;33、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
14、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34、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3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 36、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37、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3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39、相对于钢链一般应优先选用钢丝绳,机
15、械压制的绳眼优于手工编制的绳眼。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15倍,并不应小于300mm;40、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 U型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41、每次使用之前,检查钢缆是否有断丝,磨损和受损绳股。损坏的钢缆不可使用;42、不要使用被火烧过或曾暴露于高温环境以及被电弧击过的钢缆来提升重物;不
16、要使用存在有受损绳股,受腐蚀或在任一个捻距内有10以上断丝的钢缆;43、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44、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45、起重机工作时,与起重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在起重机上逗留;46、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47、施工中,遇到以下情况必须首先办理安全作业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负责人到场指挥:(1)起吊
17、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2)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4)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5)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48、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时:(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 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4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但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并遵守第48条规定;五、高处作业标准1、高处作业人
18、员应接受培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应使用设施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如脚手架、工作平台、梯子等;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4、高空作业前所用材料、工具,不许扔上扔下。材料、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防止高空落物伤人;5、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6、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0米以
19、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7、高空作业人员与线路最小距离是6千伏以下1米,10千伏至20千伏2米,20千伏至110千伏3米,110至220千伏4米,如因条件有限达到要求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8、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通道畅通,孔、洞必须设置盖板、围栏和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9、高空作业使用火炉或喷灯,割把、焊把不准放在脚手架或易燃物上。焊接作业的下方和附近严格禁止有易燃和易爆品;10、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GB/T4200-2008的要求
20、轮换作业;11、非排除障碍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臂绳索等设施;12、高空分层交叉作业,层与层之间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必要时设安全网;13、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六、动火作业标准1、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2、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动火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3、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动火点应固定,不能固定的情况除外; 4、距离动
21、火点15米内不得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5、动火作业完成后,确定火源完全熄灭后动火人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七、电气作业标准1、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2、在施工现场首选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3、所有电缆电线
22、不得为裸露/铝质;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与移动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电缆干线应采用架空敷设,尽量不采用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6、施工现场使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7、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
23、穿管并有防水弯;各个开关应可以单独加锁隔离;8、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分配电箱的所有出线,使用防水插头、插座接出;出线不得使用端子排直接接线;9、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插座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10、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
24、正、牢固,并做好防雨措施;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1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至少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设置两级漏电保护;13、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
2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14、只有持证的电工并经过工地的特别培训的人员才可以进行电气作业,包括安装、测试、检查和保养;电缆、配电箱,开关箱在进入现场前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和众诚连锁的安全人员检查,而且以后每月进行定期的检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15、配电箱、开关箱
26、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16、依据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工完成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17、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
27、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2.5m;现场需制作部分临时2.5m高电缆支架,用于短时工作电缆的架空,与电缆接触部分需绝缘;18、临时用电工程每月检查一次;每季一次复查接地电阻值;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必须贴上标签并登记在册,标签有效期为31天;有缺陷或破损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或清理出场;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9、漏电保护开关应每天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20、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
28、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2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加锁,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22、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平时必须加锁,由专人负责,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标在每个配电箱上;检查维修时,使用加锁隔离程序,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对用电人员的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23
2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顺序操作;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24、所有用电设备要有固定工作位置,并做好防水、防雨措施;25、所有照明灯具必须要用绝缘材料固定和支撑;并且安装、支撑、维护正常,所有用电设备、器具、线路的连接要符合标准,做好防水、防漏电措施;26、承包商在工作场所内需要提供充足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27、移动照明设备必须为铜芯,三芯,施工用软电缆;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28、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
30、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29、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有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30、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1、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八、动土作业标准1、在开始动土工作前应办理开挖许可证;2、在每一个开挖点,提供警示性或保护性围栏;土堆至少1米高才可以用来做围栏的一边;3、挖出的土石必须堆放于开挖区域一米之外;4、每一个开挖点必须有至少一个安全出入通道。5、根据土质对开挖作业进行相应的支撑或
31、放坡,避免滑坡、塌方;6、根据地下水位对开挖的基坑、沟槽采取相应的降水、排水措施,避免流沙、管涌现象;7、当设备靠近开挖区工作时,任何人不允许进入开挖区域;8、必须做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的措施;9、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至少保持2米,自上而下逐层开挖;10、采用机械开挖时,机械工作范围内不进行其他作业;九、安装作业标准1、负责安装施工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现场所用的气瓶等应在检验合格期内使用,配有防震圈和瓶帽;3、作业现场的乙炔瓶不得敲击,固定使用,不得倾倒,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4、作业现
32、场的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环境温度不得超过60;5、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必须穿上纯棉材料制成的衣服,使用护目镜和面罩;6、氧气、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低于6米,且不得放在高压线下方;7、气瓶所用的管线应符合压力等级,管线外观完好无破损;8、瓶阀开启时,不得朝向人体,且动作要缓慢;9、安装所用的工器具必须配备合适的防护罩、防护装置或者按照制造商的要求来配置,各种仪表,保护装置工作正常,联锁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能使其失效;10、对人和物具备潜在危险和损害的工器具不得对准人和物使用(如焊把、射钉枪等);11、容器、管线打压过程中,其上端不得堆放其
33、他物品,任何人不得踩踏、敲击带压容器、管线;不得使用明火试漏;12、严禁使用氧气进行打压、吹扫作业;13、在对容器、管道探伤时应做好警戒和安全防护,作业区域内停止其他作业;十、工具使用标准1、保持手动工具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锋利、干净、润滑、磨光等;2、对于专门用作锤击的工具(凿子,星型钻等),应将蘑菇状飞边打磨掉,避免碎片飞溅;3、不可超过其工具的接受力,加热,渗透油等;4、没有项目负责人的允许不可使用加力棒和自制工具;5、凿子使用时必须使用手部保护装置或夹具以避免伤害到手;6、锤头必须有木楔或者用螺丝拧紧;7、剥线工人必须戴防割手套;8、当使用凿子或类似工具打桩或楔时,一定要有工具手柄;9、
34、不可把有尖头的工具直接装入口袋;10、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其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11、当使用电动工具加工材料时,应确保材料可靠固定;12、一般场所应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13、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14、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类手
35、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15、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16、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砂轮的额定速度必须大于机具的额定速度;17、发现刃具、和砂轮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18、冲击电钻或电锤:(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加力棒加压;(2)电钻和电锤为4
36、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3)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19、角向磨光机:(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2)磨削砂轮片和切割砂轮片不得互换使用;(3)各种刀具,小工件的磨削必须在台式砂轮机上进行;切割机不得用于磨削作业;20、电剪:(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21、振动器:(1)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13mA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2)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3)振动器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4)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5)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22、按所设计的用途使用工、器具。注:任何作业出现所涉及其他作业情况时,在遵守本作业标准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其他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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