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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制度相关日期汇总.doc

1、房地产制度相关日期汇总(如有错误之处自己修改一下)30 日日 1、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申请事项审查 2、征地,县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建设项目,在 30 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3、拆迁行政裁决应当由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4、拆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做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2、)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6、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8、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土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9、登记发证时限: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 日 10、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持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未备

3、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11、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 30 日内持商品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12、房地产当事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后的 30 日内办理抵押登记;13、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或签定抵押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 7 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他项权利证,特殊原因的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办理期限。14、业主委员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30 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名单等材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5、房地产开发主管部

4、门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验收。1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17、估价师续期注册的,注册管理初审机构应当在接到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做出是否续期注册的决定。准予许其续期注册的,应在 30 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18、准予变更注册的,应在 30 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19、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 30 天,20、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 30 日完成;预售商品房项目

5、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非出售的新建物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前 90 日完成。2 个月个月 1、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之一:未在 60 日内支付全部地价款。3 个月 1、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在裁决书送达起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发证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开工,不能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以 2 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3、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 90 日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 7 日内作

6、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4、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3 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5、房屋转移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90 日内申请转移登记。6、房屋初始登记,房屋竣工后 90 日内申请登记。7、新建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人应在房屋竣工后 3 个月内提出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使用权变为国家土地,申请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30 日内作出,对注销登记 15 日内作出。8、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非出售的新建

7、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 90 日完成。6 个月个月 1、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 6 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2、租赁时间超过 6 个月,应办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出让年限。3、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及时登报申明作废,而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补发公告,经 6 个月无异议的方可补发房屋权属证。4、人为终止租赁合同的: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 6 个月以上,公有住宅房屋无正当理由闲置 6 个月以上;5、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1 年年 1、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 1 年,延长期不得超过 2 年

8、,当取得证书 1 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有效期不得延长。开发企业设立条件,注册资本 100 万。2、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 1 年;3、延长开发建设期限的,但最长不得超过 1 年;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检制度。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以下的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6、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延长开发建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1 年。2 年年 1、批准

9、的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2 年;2、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有效期 2 年,期满需要继续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 30 日内办理注册有;3、新成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其临时资格的最长期限为 2 年,在 2 年内仍达不到 3 级机构资格条件的,不得再次申请临时资格,机构资格等级每 2 年重新评定一次。4、耕地占用税加成:对获准征用或占用耕地超过 2 年未使用的,加征规定税额 2 倍以下的耕地占用税。3 年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 3 年,有效期前 3 个月申请续期注册。注册管理初审机构应当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续期注册的决定。5 年 1、对于个人转让 5

10、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宅,经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 5 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3、房地产估价师注册:1)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2)因在房地产估价或相关业务中犯错受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3)被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自被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 5 年的。20 年年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1)申请登记时限:总登记公告:登记期限开始之日 30 日内 初始登记:竣工后 3 个月(90 日

11、)内 (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转移登记:90 日内 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30 日 集体土地征用:30 天(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的发证时限:初始登记、初始登、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 日 注销登记:15 日(租赁登记备案申请:合同签定后 30 日内;抵押登记申请:合同签定后 30 日内)0 万 U 豆体验卡 卡号:50D890668267e3349e33 密码:686d03401eefba96faba 奖品名称:500 万 U 豆体验卡 卡号:50De7a00c543af387fc0 密码:b26488ce65abc1787202 奖品名称:500 万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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