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篇文)2024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学纪、知纪、明纪、 守纪与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2024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学纪、知纪、明纪、 守纪同志们: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安排,为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款要求,真正做到学纪、知纪、 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 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今天,我重点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个方面,给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
2、 一、学党纪是终身必修课,必须坚守绝对忠诚,将其作为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一个政党,党纪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党纪是“高压线”。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纪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环环相扣、梯次推进,既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党纪建设的高度重视,又彰显出对全面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 (一)在学党纪中明方向,不断筑牢信仰之基。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
3、。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强党纪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党员干部要多学习,在深入阅读中琢磨“要义”,在深刻领悟中汲取“精髓”,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认识自身所肩负的重要责任与使命,以案为鉴,从而更坚“心中之志”、 更明“行路之向”。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把各项工作扎实做好、落到实处,做到面对问题“有方法”,面对挑战“勇气足”,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阔步前行中走出更加光辉美好的未来,把优良作风发扬在新征程上。 要严格整改,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
4、改,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 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在学党纪中强筋骨,真正发挥先锋作用。党员的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战斗力的源泉、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 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国家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员干部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糖衣炮弹”。一些党员淡忘了初心,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不仅严重的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影响了党的
5、先进性,而且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干部要敢于同自己斗争,给自己“立规矩”,一人时“常自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能够把自己“摆进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慎独慎初慎微穿好“金钟罩”“铁布衫”,始终与党“步调一致”。要敢于和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做摇摇晃晃的“墙头草”,不能做表里不一的“两面派”,要敢于亮剑、袖揽清风,忠诚践行使命,做自我革命的“标杆”,做勇立潮头的“先锋”。 (三)在学党纪中修初心,真正站稳人民立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净化党风、严明党纪的内在依据。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从根子上说
6、都源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实践表明,只有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 才能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心底无私、真诚奉献”,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务实。党员干部先要把群众的点滴小事置顶心中,不能在办公室“坐等”群众上门,不能在网上“搜索”解决办法,不能以“回复”代替解决问题,最终群众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问题还在原地“盘旋”。党员干部要多下基层、深入群众,勤勤恳恳去调研,深入实际去思考,全力以赴去解决,不动“歪脑筋”、常思“贪欲害”,以“钻之深”“行之笃”把群众的事
7、情办好办成,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融入实践,以“赤诚之心”对待人民群众,答好“何以为民”,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知党纪是遵规守纪的前提,必须铭记行为红线,将其作为自我鞭策的座右铭“知其所来、识其所在、明其所往”,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熟知党的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弄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做到心中有责,对于该干的、必须干的,不仅要办好,更要办实;更要知道哪些行为是禁止的, 做到心中有戒,不该伸手的坚决不碰
8、,勇于带头向违纪行为说不。同时,要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检视自身言行,确保不越雷池一步。 (一)保持敬畏心,在铭记党纪中锤炼党性。“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敬畏,即“又敬重又畏惧”,指人们在面对庄严或崇高的事物时一种谨慎、 尊敬的情绪和态度。敬畏是一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优秀品德、严正态度和为官智慧。“敬畏之心”就是党员干部要对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心生敬畏,既严谨持重、毫不懈怠地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又老老实实、诚诚恳恳地接受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初心使命, 就失去了对党规党纪的敬畏。因此,党员干部只有对权力有一种敬畏
9、,对法纪有一种敬畏,才能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职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将“敬畏”二字植根于内心,扎根于灵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由敬而生畏,因畏而自律,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违纪“危险期”。 (二)守牢底线,在铭记党纪中纠风除弊。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只是“一阵风”“一场雨”,而应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贯穿平常,做纪律上的“清醒人”,在心中念好“紧箍咒”、架起“高压线”、设立“防火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以对党和人民
10、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 谨慎公正地行使权力,扛得住干扰、经得起诱惑、顶得住压力,切实为人民谋福利、谋幸福、谋福祉。要克服简单、空洞、呆板和“-阵风”的教育方式,对症下药、循序善诱、 久久为功、潜移默化。要坚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切实抓出常态、抓出习惯、抓出自觉,使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落地生根。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成为锤炼党纪意识的重要平台。 (三)做到自律,在铭记党纪中肃清党纪。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的腐败几乎都是从不经意间的“小事”开始,从“小事”上的不拘小节,慢慢就累积成贪
11、污大事,从第一次的“下不为例”,慢慢转变为“欲罢不能”,不少违纪违法案例都是从“小事”上不自律开始,继而突破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忽略了做人的基本原则,最终犯下大错, 继而沦为“阶下囚”。党员干部的人际交往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是检验其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的“经验交流”,应当慎独慎微、慎友慎初,看透“杯中酒”“枕边风”背后的利益图谋,守住交往关、生活关、 亲情关。要想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要做到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约束自身行为,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自觉接受他人的监督,自觉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廉洁自律作为终生
12、课题,常抓不懈。 三、明党纪是增强规矩意识的基础,必须保持作风正派, 将其作为一心为民的风向标党纪学习教育也要讲求学懂、弄通、做实,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箍咒”,时刻提醒自己要明纪律、不逾矩,从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得到问心无愧。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树牢铁纪“长牙” 生威的“硬形象”。(一)明确重点,做
13、到明规矩。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如果一味跟着感觉走,难免偏离党的纪律轨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党纪都有明确规定,平时认真学一学、 看一看,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看一看,心中高悬党纪的明镜,手中紧握党规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就可以避免犯错误、走邪路。只有掌握党纪党规精神实质,才能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逐字逐句研学和牢记中,做到思想上固本培元、精神上同频共振,同时更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头等大事”,主动下功夫、花心思、见成效,准确
14、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眼里“明规矩”。 (二)经常对照,做到知敬畏。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干部,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坚决处理。在这一点上,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唯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将党纪党规当作悬梁之剑,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用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用而不变的言行准则,筑牢违纪违法的“防火墙”。要始终以党纪党规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同时主动聆听同事意见、收集群众
15、反馈、接受组织检视、进行“全面体检”, 从细枝末节抓起、从工作内外管起,做到“由表及里”“由外向内”净化涤荡心灵,把党纪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鞭策自我进步、提升党性觉悟的过程,真正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 (三)接受监督,做到守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党内规矩办事,就能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成为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的行为准则, 要明白守纪律讲规矩既是约束我们的“紧箍咒”也是保护我们的“护身符”,
16、要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在学深、细悟、笃信、力行中收获满满,进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我们的行动遵循,面对诱惑也好、考验也好, 经受“围猎”也好、亲涉“险滩”也好,都能以非凡定力和斗争精神坚持到底,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激荡清风正气中, 真正推动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切实用党规党纪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四、守党纪是担当有为的成事之基,必须坚守清正廉洁, 将其作为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从立法必行的商鞅变法到割发代首的曹操制军,从挥泪斩马谡的执法严明到勇冠三军的黄克功被公审枪毙,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经典传唱到八项规定的拍手称赞,“师出以
17、律”,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党员干部要切实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让老百姓看到一支有纪必遵、有纪必守的担当铁军。要通过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负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一)守牢底线是党员干部基本操守。坚守底线必须顾大局识大体,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实为人根本。正确看待名利、升迁,保持重事业、重气节的健康心态,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18、和家庭美德等方面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强化宗旨意识,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的关系, 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要敢抓敢管,敢于批评,严肃处理,让组织纪律切实成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不能超越的警戒线。党纪国法就是绝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谨慎用权,要克服攀比心理、守纪吃亏的思想和侥幸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多办聚民心、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事。要谨慎用权、依法用权,自觉把权力置于人民的监
19、督之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在权力面前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权、慎行、 慎终。要遵守政治纪律,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这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最基本操守。 (二)扛起政治责任是党员干部职责使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必须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观念,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 带头执行和维护法规制度,把党纪国法、制度规矩作为行动的标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确保权力
20、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担当为要,实干为先,不搞花架子、喊空口号,做锐意进取、奋发有为、 关键时顶得住的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以更大的勇气智慧、更强的意志品德、更优的工作成绩,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三)保持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品格。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心底无私、真诚奉献”,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务实。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勇于担当作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始终不
21、忘自己肩负的责任,以群众呼声为信号,坚持把群众需求放在第一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要向新事物学习,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培养与时俱进的眼光、敢于担当、勇承重任,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只争朝夕、锐意进取的奋斗姿态,争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面对诱惑、陷阱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做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的廉洁党员干部。 这堂党课我就讲这么多,谢谢!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4370字范文: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
22、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 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 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一)政治纪律在
23、“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所以,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一点,就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再严重的,就直接被开除党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24、。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能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追根溯源,根本上是政治信仰出了问题,因此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必然要求。比如,第66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有的直接针对的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第56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
25、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第57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还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二) 组织纪律着眼于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规范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一个人一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就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毛泽东在组织问题部分特意强调党的纪律,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四个服从”的要求,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
26、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1945年,党的七大将“四个服从”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作出深刻阐述,强调组织纪律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明确组织纪律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强调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我们党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虽然只有17条,但多条规定还作了补充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解,因而文字量并不少。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
27、,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征程上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确保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好、运用好这一制度。条例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处分的第一条,规定了四种行为要给予处分,一是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是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三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是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之中,为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分别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8、作出了规定,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自律”的要求。如果说准则规定的内容是倡导的,是该做的,那么条例对廉洁纪律的规定就是禁止的,是不能做的。党员干部从政,不仅自身要干净,还要管好身边的人。条例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列举的身边人主要有: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的时候,对“等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前三条,即第94条、第95条、第96条,都是与身边人有关的条款,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29、收受对方财物;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这些行为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此外,第104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9条等也都直接和身边人有关。党员干部遵守廉洁纪律,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收;也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送: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送;还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
30、能借:对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借也不行。(四)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群众纪律体现党的性质宗旨,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脱离了群众、忘记了初心,很重要一点就是看他能不能做到严守群众纪律。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这个分量既体现在条文中,更应该放在党员干部的心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群众利益面前,党员干部个人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名义,都不能侵害群众的利益、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都不能欺压群众、剥削群众
31、、侵犯群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保护和维护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已经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却一个都没有摘。毛主席说:“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2022年初秋,习近平总书记赴辽宁考察,第一站就来到辽沈战役纪念馆。面对这段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说:“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该做的工作有很多,而不该做、不能做的就是条例第九章纳入的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呢?概括起来讲,一是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三是在社会保障、社
32、会救助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的行为;四是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五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六是遇到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行为;七是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等。(五)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确保我们党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六大纪律”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科学的纪律体系,各部分之问不是截然分开、各自独立的。就工作纪律而言,和政治纪律有紧密的联系,我们要正确把握各项纪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中,专列了“纪律”一章,其中规定,各地
33、党组织“不得自定政策”,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单独发表意见”。这项规定表明,从违反工作纪律到违反政治纪律,仅有一步之遥。政治工作是第一位的工作,政治纪律是首要纪律,也是总的纪律,从一定意义上讲,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纪律,都是违反了政治纪律。条例第十章从130条到149条共20条,具体指出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概括起来有5个方面:一是工作失职行为。比如,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敢斗争、不愿担当,新官不理旧账等。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比如,热衷于舆论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检查考核中搞层层
34、加码等。三是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比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等。四是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比如,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五是违规出国(境)和国(境)外违纪行为。比如,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等。(六)对党员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而制定的行为规则,就是党的生活纪律。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相比,生活纪律所规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
35、私人性和隐秘性,党员干部在生活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极易在新媒体条件下被放大,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划定生活纪律红线是非常必要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纪律的重要论述十分丰富,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他强调,全党同志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仅从条文看,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有5 条,是“六大纪律”中最少的,但党员干部绝不能忽视。综合起来看,内容主要涉及四个向度,一是生活情趣,二是两性关系,三是家风家教,四是公序良俗。生活纪律不是小节,失节就是大事。面对诱惑,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就要不断加强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不断增强定力,涵养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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