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5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评审管理制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评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贷款的审核力度,规避和降低能力风险、政策风险及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提高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贷款评审管理小组负责评审首笔贷款客户或单笔50万元以上的贷款,以及展期贷款等,并对所评审的贷款形成最终决策意见。贷款评审管理小组的评审必须遵循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二、贷款评审管理小组的性质及组成第一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是对贷款审查的最高决策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贷款评审管理小组也是公司评议审定贷款的常设机构。第二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2、: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部经理、综合部经理、财务经理、风险经理等相关人员组成。贷款评审管理小组的组成人员以公司行文方式予以确认,如有变动,立即行文。申报贷款的客户经理作为列席人员参加贷款评审管理小组,从不同角度详细汇报贷款情况。第三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意见和建议负责,贷款评审管理小组对其做出决议负责。第四条 各评委和列席人员应对贷款涉及的国家机密,本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对各评委的发言和评审意见保密。第五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评审贷款一律采用评审会议的形式进行。第六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会议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3、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风险经理负责召集,并安排会议。会上贷款资料主要有公司信用等级评分表、个人信用等级评分表、客户朋友联系表、贷款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物权凭证、审批情况以及其他资料等。第七条 组长因事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其他成员代为主持,但被委托人不能行使最终决策权。被委托人应于会后以书面形式向组长报告评审结果的决策建议,书面报告交业务部存档备查。其他评委因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人代理出席并记录,但评审管理小组意见必须由评委本人出具。第八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会议原则上于每周一、三、五上午9:30召开。根据贷款评审需要可临时召开,由组长决定。第九条 评委应按时出席贷款评审
4、管理小组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半天向组长请假,贷款评审管理小组只要达到应参会评委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视为有效。三、贷款议审制度第十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评审贷款按照列席人员介绍贷款及初审情况、风险经理介绍复审情况、评委、评审、组长总结的程序进行。客户经理介绍贷款及初审情况。包括申请企业的管理状况、资信情况、经营状况、贷款用途、贷款项目状况、企业风险度评估情况、担保等方面的情况。并陈述个人对贷款的意见。参与贷款的风险经理介绍项目的审核情况。包括对项目资料的完备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核等方面。陈述个人对贷款的意见,对贷款所在公司的审批情况及风险的预期,提出应采用的预防措施。公司总经理和业务部经
5、理分别对贷款的审核情况作必要补充,并表明对贷款的意见。各评委针对贷款和审核中不明的情况进行提问,分别由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做出解答。评委自主陈述对贷款意见,提出建议。并书面表决。评审贷款评审管理小组秘书(风险经理兼)宣布表决结果,综述贷款评审管理小组意见。四、贷款表决第十一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以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贷款。第十二条 表决采用签名方式,在“赞成”、“反对”、“复议”三种态度中选定一项,评委每人一票,贷款只有获得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同意后,才算通过,并形成决议:不同意意见应说明不同意理由,并在贷款评审管理小组评委意见表上注明。列席人员可提问和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第十三条 贷款评审管理小组组长具有一票否决权。一票否决权是指贷款评审管理小组评审通过,组长可以一票否决;但已经贷款评审管理小组评审否决的项目,组长无权一票赞成通过。第十四条 每一次评审结果都应形成会议纪要,表决结果应在会议中形成文字,经整理后各评委签字确认,由业务部存档。五、附则第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经总经理审定后发布执行。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由业务部负责解释、修订。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