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区活动室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为活跃小区退休党员和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活动室管理,保证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旳运用活动室既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活动室由小区派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平常管理,其职责是按规定期间开关门,监督活动室内卫生,检查设备损耗状况。二、活动室活感人员需办理会员卡,交纳30元物品损坏风险抵押金,如活动期间损坏物品,将按物品价格扣除对应抵押金。抵押金将在退卡时一并退还。三、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正常休息。活感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规定提前或延长,特殊状况另有安排。四、活动室内环境卫生和物品管理由活感人员负责,每日安排3到5人值日,值日人员负责打扫室内卫生和物品管理,并告知外来人员怎样参与活动。由小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每晚检查卫生和物品状况,发现损坏,找不到损坏物品人员,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赔偿。五、活动室活动详细规定:1.讲文明礼貌,严禁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2.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3.活感人员要自觉爱惜活动器材,对旳使用。4.不带小朋友进入活动室。5.活动后将物品放回原位,关闭门窗、电源。六、凡来活动室参与活感人员必须遵守活动室制度,积极配合小区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提议。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