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管理办法一、为发展和完善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经营目标管理,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积极转变企业经营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益,制定本办法。二、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兼顾集团、企业和承包人的利益,调动企业和承包人的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企业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拓展市场能力的基础上,企业经营的单项业务比较简单、清晰和费用收支便于管控,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企业与承包人的责权利关系,使承包人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三、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一)包上交利润;(二)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
2、;(三)包管理费用;(四)亏损的经营项目减亏(或补贴)包干。 在上述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不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承包内容。四、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包括下列主要条款: (一)承包形式; (二)承包期限; (三)上交利润,费用包干数额或减亏数额; (四)承包项目达到管理目标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七)对承包人的奖罚;(八)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五、内部承包经营程序(一)由企业成立有职工代表参加的招标委员会(或小组);(二)发布承包项目具体内容和条件;(三)招标委员会(或小组)对投标者进行全面评审,或公开答辩,择优选定承包人,进行公示;(四)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六、承包项目的管理(一)对承包项目试行资金分帐制度,分别列帐。(二)对承包人完不成上交利润或超出包干管理费用的,用收取的风险抵押金抵交,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三)企业在以固定形式上激利润的承包项目,承包人未满承包期限提出终止合同的,按规定办理终止手续,但企业暂不安排承包人的工作,替承包期满后企业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承包人根据重新安排的岗位定工资薪酬。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