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评比条件(每条1分)1. 当月要满勤,请假1天以上(含1天),此条无分。2.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者,此条无分。3. 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不挑肥减瘦,不服从1次者,此条无分。4. 按时完成班组长交给的生产任务,否则此条无分。5. 注重产品质量,对上级交给的生产产品质量要百分百合格,发现1次以上质量不合格,返工,此条无分。6. 安全生产,按规范操作,对于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此条无分。7. 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文明礼貌,吵架、打人,此条无分。8. 爱护公司财产,偷盗、故意破坏者,此条无分。9. 注意各自的仪容仪表,发现染发、男性戴耳环、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带厂牌被处罚者,此条无分。10. 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发现赌博、宿舍里喝酒,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或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被处罚者,此条无分。注意事项1. 旷工2天及违反操作造成严重工伤及设备事故或各种假期超过15天(含15天),当月取消评比资格。3. 新进员工出勤天数未满15天(含15天),不参与当月评比。4.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能收到一定效果,当月加十分;发明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加50分。5. 在当月评比中,违反评比条件超过三条(含3条)者,取消当月评比资格。6. 各车间主任、班组领班应严格按照评比条例进行评比,不得循私。一经发现所评出的数据有存在虚假或不真实者,将予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