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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大手印》原文.doc

1、精选文档 《恒河大手印》原文 应知传承诸上师与我心无别,见、定、行一切行持皆摄于心。见者,了知一真法界,法尔如来藏心,无量显现染净诸法,具足法尔平等性义。见宗唯有般若光,可以智慧观照抉择。彼空性不离大悲,般若菩提等持双运,故空悲双融方为正定。 具正见正定者,契合诸佛生之苗芽,即菩萨行趣一切利他六度万行,方为善机行者。能再于寂静处,放下一切事缘,一心精进,即生于本净心体,必得正解脱而登妙觉。但尤要者,令身安住如须弥山,令心寂静澄清,不为外境所牵,随处可修。或未能如是,但一心向于此三门,即不当起贪瞋痴诸作业罣碍,于未来世,亦能由苦转乐。   此三要(见、定、行)为断惑妄之命根、为直

2、指自心实际之法门。然随境而转之粗妄念,遮盖自心本相, 虽经直指,亦不能见。故当先使粗妄澄清。因示曰: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纵。离妄念,是无为而住之自心性,即智慧光明。若以有为为道而修,必不了悟本元,此为自心元所俱生智。    但初修虽欲自然住定于本元,然所住不越于贪着乐明无念等功力之中。当遣离贪着如是等功力境,顿然安住,方现赤裸了彻之自性本元体。急呼‘呸’字,顿断妄想之流。息粗妄心所而住定,则离攀缘一切法之境,自性即明彻、赤显离心智慧,如如现住息粗妄心所而住定,洞达离生灭有无诸边,超绝语意分别境,而自安住离言思之智慧性境中。(此指法身体性智、瑜伽、见宗)如不识此而修,则是未离心之作用及有

3、为之见,与自性大圆满道悬隔,不得无修光明轮。于见宗未得印证,则虽修亦无保任之境,故以印证见宗为首要。后可印证自住之智慧,是即住自本性,非由他求,亦非昔无今有。(此为第一密义)令心如河流,任运自然住,起伏不作成立与遮遣,即得法身自相。    心起知为智能功用,观照及一切时皆如是。故放逸不修与勤积修习,其法性无增减。贪瞋、烦恼、苦乐感受等之自性,知其皆是法尔,即得法身妙用。如不达自然任运,必妄念纷驰而落凡愚。故常应不离无修之大自然住。无论何时,唯以认识直指见宗,一切尽摄,不可于各各妄念起伏上,作各各调伏对治。    妄念与烦恼,皆法身本觉智慧相,其自性亦即法身本体光明之真实。知之,即名

4、本体住之光明,其直指自性光明之见宗,能熟其自相,即名行道之始觉光明。    为任运于此而无分别之体与道两光明之自相,即所谓之光明母子相会也。(本觉母,始觉子也)。    不忘已认识之见宗自相光明,对于境界功用中之妄念烦恼,不起任何遮遣与成立、取舍等为最要。日久护持如是之境,有乐明无念诸功力而遮本元自面者,当揭此皮壳,自性之相方能赤裸呈现,是为智慧由内明朗。故宜频除乐、明,曰:泉水汹涌激流妙。    如是一切时能保任离绝道验之关要、无可言说之自性了彻者,入定、出定行持无别,上座、下座修持亦无别。此为不修之大修,自住等遍之智慧。如河流之瑜伽,无毫发之修正,然亦无剎那之驰散。

5、   颂云:未曾修习未曾离,亦不离无修习义。   于此自性大圆满根本道,有成如‘卍’字者(于圆满法如量得解),或顿时得解脱,则为色心大离体所显一切法身之妙用,无有能修所修。倘未得坚固,则是起现妄念、为他力所转之下机渐道凡夫。尚须舍愦闹、驰散处,以勤修具足之禅定固聚。否则,纵久修习,道验不生。    故闭关修持,以免行仪上易生习性之染污,乃能于根本定之自地道验智(即道力证验之智)与后得智(或出定之后得智)相融也。闭关修持,虽有护持,依赖于根本定体之行持。    然如不知长养后得智,使与行仪相合,则徒以对治,不能克他缘,致被妄想之缘牵入凡愚障中。故长久护养、了彻于后得,是为尤要。

6、此无他法,只不离本定法身见,无‘能所、是非’分别,自然任运,保任于惺惺寂寂。此为无分别智止观、无为俱生法尔之自相、一切行持之心要。如以分别心,入有作为之网者,无有解脱时也。此即法身自住之赤露智,本未曾迷之觉性心,须决定护持相续。”(以上是第二密义)    定,至行之要。如无解脱智之道力,唯住休息之行持,仍不能越色、无色界。因其未能克制贪瞋缘起及诸行业流。以未得决定心之道力故,于喜欲境顺缘生贪爱、逆境拂缘生瞋恨,如对病痛生苦受想等;所起一切,皆是自性功用显现。故认识于解脱体智为极要。必须在了知妄念自灭之同时,即识知显见自识之智性,则自然而住。妄念灭处清净随得,更为重要(仅识妄念,不能断惑)

7、念之起灭同时,如水上绘图,即绘即消,本皆清净。自起自灭,绵绵密密,相续不休,得任运矣。    正起念时,亦不见有念可起,是名无念。非如一般人所想象者,一念不生名无念也。依于妄念,调修法身,则所现之妄念皆调现为自性之妙受用,即五毒妄念所现之粗者,皆能令具自性解脱之光力,明空成受用也。一切妄念,皆由自性通彻境中所起之妙用。以无取舍心护持之,因其生灭未能超越法身妙用王之境也。    妄念虽具无明色相,而其自性未出智慧法身之清净中。故于广大不断之光明所照中,妄念自性原空也。如是长久串习行持,则妄念自起调治,动静无分,得无坏住。极其功用,虽现喜忧疑虑之妄念与凡夫同,然不似其成坏之实执,而集

8、诸行业,随贪欲力成转移。    当念生时,初识其妄念之相,其相随灭,如遇旧识之人;次则妄念必自灭,如蛇结自解,最后妄念无利无害而隐灭,如盗入空室,是为解法之最要妙。知修不知解,与禅天同。若不具如是解法妙要之修习,虽心能坚住禅定,亦落于上界之禅定。    如以了知妄念起住为足者,是与下劣狂惑无别。或偏于空性求法身印契等等思量,然遇恶缘时,则所修持不能解除境缚,而反自现过失。起灭、自灭、定灭,皆是妄念自灭,随妄本净。    此灭解相,即自解脱现量唯一之要,亦即自性大圆满殊胜法门不共之要妙。   具此要妙,无论所生是何烦恼妄念,皆显为法身---妄念尽为智慧,逆缘成为助伴,烦恼

9、成为道行。    不舍轮回而住清净。解脱染净缠缚,无功用修正而任运也。如无此解法之道力,虽有至高之见地、甚深之修持,亦于心无利。烦恼力未退,非真实之道。如得此自起自灭之妙要,虽毫无至高见地之持法与甚深修法之缘依,然其自性亦决能从二执之缠缚得解脱。如到金洲,求他石了不可得。    任何所起之动、静妄想,皆唯现成之真实定境。复求迷乱自性者,了不可得。    见、定、行三要是三世佛之密意中心,一切乘之顶尖,故曰诸佛之母。如上三要乃自性大圆满之见、定、行、果,四者在自性了彻之境中,统摄为一面,行之最极心要。亦是即定即行之要。即是于何时了悟赤裸裸之智慧性,即何时得其自性智之见宗。

10、    见与定虽分述,体实一也。如此行持自性大圆满本清净之无失要道者,实九乘之巅顶。其余各乘之道,即随从而为此要道之台架与助伴。见本净之自性般若光明相时,则由定所生般若之功用更炽,如夏水瀑流。由空性之本住起现大悲入无方悲悯,亦法尔然也。空性与大悲双运要道现证时,如海诸行,一一自现作用,似日之与光。如是与福德资粮合作,广为利他之行,以圆成真实见宗,而为无染寂乐之助伴。   三要者:知自心相,依妄念缘(境)、念之(随)起,而观察自心本相,认知法身自性(这是见)。融妄念为法身妙用,熟识法身。(这是定) 于念灭上,坚固而定,念无连续,法身之见不忘。(这是行) 心注眼,眼注空,为一切要中要。(须参

11、仰兑修法)非经密乘第四灌顶之大手印,不能称为大手印。    真实法尔,即是真正大手印。不修不整不散乱,即其最上法门也。‘空、乐、明(明又称智慧)’,空即无念,故又称‘乐、明、无念’。    不起修正心,又绝无散乱,以守护自心。如是无住、无缘、任运,而不违越自心明净本体者,即同手执明灯,照破黑暗。即是善守护三昧耶。如分别执着,岂唯违犯三昧耶?!    永离分别执着,无所住而生其心者,乃能见彻三藏一切教义真谛而无余也。    无作之修,以观心为最要。超离一切边见、执着、遍计,方为真正见中之王。   修,必于自心明体毫不散乱,方为真正修中之王。    行,必安住于

12、自心明体,无作无求,方为真正行中之王。若言果道,必于圣凡、上下、涅盘、生死皆无希求、无所住,真正无上之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寂而恒照、照而恒寂,等同诸佛,方是果也。   无念并非无记 (此是无始无明),更别于外凡。由不觉而始觉,始觉即同本觉生出之子光明,而合母光明也。虽立见宗,亦非不修所能证。金沙具金质,但未即成金。必须炼冶工夫也。    三修门:身修,离诸作为,如世间无益之事及其它出世之行法等,唯安闲宽坦令身安住。语修,无益之世间语及咒诵均止,安静如谷。意修,离戏论思量、比对心想,即观想作意亦止。自顶至足,空如竹筒。心等虚空,超绝一切分别,离沈、掉、无记,而令等、持、惺、寂。灵明无取舍执着,住于本妙明净体性中,即大手印定。    常如此修,忽于剎那间,如暗室灯燃,光明开朗。涅盘自性,俱生本觉之智光,全体毕现。立证无上正觉道。 (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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