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银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规范公司网银业务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银(以下简称网银)业务是指银行借助计算机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互联网技术,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客户交流服务等多种金融服务的总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和海外机构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四条 各单位网银业务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率的原则。 财务部为网银业务的集中管理部门,财务部负责网银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并通过硬件保障、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并力求
2、实现结算效率与资金效益的最大化。第五条 各单位网银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二)银行收支结算:资金支付及费用报销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第二章 网银业务管理 第六条 开通网银业务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办理如因业务需要,拟开通网银业务,经办人员应填报开通网银业务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事宜。(二)签订银企网银协议 公司批准同意后,经办人员负责准备银行相关申请资料,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银企网银协议。协议签订前,财务部应对协议进行必要的研读,熟悉双方的权利和义
3、务,着重关注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必要时可咨询法律部门。协议签订后,经办人应将银行返回的网银协议企业留存联、USBKEY、密码函等资料首先统一交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处存档。第七条 分级授权 各单位必须按分级权限进行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实行制单、复核双级管理模式或制单、复核、审核三级管理模式。 财务负责人分别拟定网银制单、复核、审核人员人选,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各授权人员从档案管理人员处领取对应的USBKEY、密码函,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为提高业务效率,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设置各自权限,一定金额范围内的资金支付,可由复核人员直接确认支付。 各授权层级人员确定后,银企网银协议约定由银行
4、上门安装的,必须由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未约定上门安装的,由授权制单人员按银行操作手册下载安装。 第八条 网银支付办理流程 (一)签批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一律须按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制单授权制单人员需确认付款申请流程规范、签批手续齐全,方可登录网银,正确录入客户名称、银行账号、付款金额等信息,提交网银支付申请。(三)复核授权复核人员需复核网银支付申请与原始单据信息一致性,授权限额以内的支付申请,复核无误后确认支付;超过授权限额的支付申请,报请审核。(四)审核授权审核人员需审核信息一致性,支付合理性,对该支付申请是否进行支付有最终审核权。 (五)单据打印网银支付成功后,打印
5、出付款成功指令的回单作为备查依据。但会计凭证入账依据,必须以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为准。(六)日常核对授权制单人员应按月打印网银交易明细,由授权复核人员负责与银行日记账逐笔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交易明细上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一并保存。第九条 网银业务的重复操作管理(一)因系统原因,付款提交不成功,并确认拟支付的资金仍留存在本公司银行账户上。网银操作人员可以按照上述具体工作流程重新操作。(二)付款申请人提供客户信息有误导致付款不成功。1. 客户名称无误,仅为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的,付款申请人重新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网银操作人员可以按照上述具体工作流程重新操作。2. 客户名称有误的,
6、必须由付款申请人重新履行付款审批手续。(四)网银业务资金追缴管理责任1. 网银操作人员或网银审核人员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资金自本公司银行账户流出,必须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该笔款项。2.付款申请人提供付款信息错误,导致资金自本公司银行账户流出的,必须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该笔款项。 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八条 非正常业务的处理。采用网银方式进行结算操作,必须强调谨慎性原则。如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造成收支业务出现可疑指令, 应当立即与网银的经办行进行咨询、确认,包括形成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需要时间等,切不可再次操作,防止出现单笔业务重复支付的现象。通过与银行联系,确认业务确系未支
7、付,且待处理指令消除后,方可补制业务,并按二级审核方式进行处理。 第九条 计算机安全管理(一)安装了网银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授权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授权人员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本机登录未知安全的网站,严禁任何人下载网络资源储存于本机。 (二)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全盘病毒查杀。第十条 USBKEY(密匙)、密码管理(一)密码函开封后,授权网银操作人员应立即更改初始密码,不得继续使用。(二)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银系统,并将密匙取出,妥善保管,一旦发现有未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操作情形,将给予相应处罚。 (三)各授
8、权人所管理的网银密匙,应视同财务印鉴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银密匙分开保管。无论日常临时工作交接还是岗位轮换,其密码必须及时修改。每日下班前,必须将网银密匙放入保险柜内存放。(四)网银操作人员如因故无法执行网银业务操作,将网银密钥、密码交由指定人员保管。移交双方需正确填写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并办理相应移交手续。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公司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2016年7月12日附件一:网银支付及密匙使用一览表年 月 编制单位: 时间对方单位 金 额出 纳主 管财务负责人备注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
9、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
10、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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