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19KB ,
资源ID:3145371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14537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2017给安监工作人员的四点建议.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2017给安监工作人员的四点建议.doc

1、精选文档给安监工作人员的四点建议今天这篇文章是转载的,作者是杨洪波律师,杨律师曾经为被指控玩忽职守罪的安监干部成功做无罪辩护,这篇文章我认真看过,写得很不错,对安监干部避免刑事追责很有意义,所以分享给大家。文章有点长,花点时间,多看几遍!”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出了事故、死了人,就会责任倒推,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安监人员刑事责任的案例比比皆是。安监人员平日里就战战兢兢,出了事故更是胆颤心惊,玩忽职守罪已经成为悬在安监人员头顶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面对玩忽职守罪的无端指控,作为安监人员,你该怎么办?杨洪波律师结合他多年办案体会,给安监人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搞清自己的职责。面对玩忽职守罪的指控,不

2、用我教给你,你一定会第一时间想到去查法条,对照自己的行为,看是否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特征。除此之外,我还要告诉你:立即搞清自己的职责。别的事,难得糊涂,这件事,关乎前途命运,糊涂不得。“做了监管这么多年,会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千万不要把我的建议当作笑话来听,做了这么多年监管工作,你很可能就糊涂了这么多年。没日没夜的去企业查安全事故隐患,把自己搞得和三孙子一样,这难道该是你监管所为?上级领导布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安监部门对企业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看来,不光是安监人员糊涂,上级领导也糊涂。至于办案机关,“为什么没有查到安全隐患?”,从检察院到法院都会反复的问你同一个问题,而且是

3、振振有词、掷地有声,搞得你都认为自己真的是有责任。这世道崇尚“难得糊涂”,那是因为事不关己,当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你要还是糊涂,那真的就是不可救药了。安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非常繁杂,要多多学习研究,临时抱佛脚,也一定要搞清自己的职责,这才有助于判断自己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安监方面的职责不外乎三项: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项监管。如果你在安监局这样的综合监管部门,你的监管对象是行业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监管任务是监督检查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如果指控你对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这里面一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需要注意的是,综合监管部门也承担着部分行业监管职责,如对危险化学品

4、、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这个不能马虎。如果你是在行业监管部门,你的监管对象就是企、事业单位,监管任务就是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不是代企业去排查。如果你在专项监管部门任职,你的监管范围则仅限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专项领域。在搞清自己职责之前,切不可为讨好办案机关或出于愧疚心理说自己监管缺失。你不要认为这是平时犯错,写份检查,做个检讨,就可以过去,这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一旦形成笔录,想反悔就很难了。分清“敌”“友”。当你开始被立案追究,尤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办案人员”这个“敌人”就已经站在了你的面前,挥之不去,你无法做到化敌为友,

5、无论先前与他是否熟识。由于错案追究制,他不办你,就会有人办他,你无罪,他则有“罪”,他们不会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办案机关的任务就是找到你犯罪的证据,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的诉求与他们的工作存在冲突,且不可调和,认识到这一点,你就会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犯罪嫌疑人的称谓喊了多年,但在办案人员眼中你并不是嫌疑人,他们早已先入为主的认定你就是罪犯,一旦你的口供偏离了他们的认知,他们就会认为你没有老实交待,认罪态度不好。现在的办案机关一般不敢搞刑讯逼供,但是为侦破案件,他们经常会诱导取证。他们会告诉你没有多大事情,只要如何如何交待,就不会被判刑,有时还会以取保候审作为条件。笔者办理的玩忽职守罪案件中,

6、讯问笔录内充斥着办案机关诱导取证的痕迹。面对办案机关的诱供,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言不由衷说些与事实不符的话,铸成大错。讯问结束后,要认真核对笔录,不要怕麻烦。如果笔录有误,坚决要求修改。笔录内容不完整,应当要求补充。办案机关图省事,经常会催促你快点签字,这时候切不可心急,还是要认真看完。中国的法律虽然讲“不轻信口供”,但司法机关办案还是经常靠口供,尤其玩忽职守罪这样的渎职案件。由于专业所限,你需要依靠律师,尤其是有经验的无罪辩护律师。他与你的事情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收了你的律师费,就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通俗的说叫“受人钱财,与人消灾”,换个说法是“在法律的范围内维护你的

7、合法权益”。尤其在你被拘留后,只有律师成为唯一可以探望你的“亲人”,他可以为你答疑解惑、指明方向,所以一定要善待你的律师,你的命运不是掌握在办案机关手里,而是掌握在有水平、有良知的律师手里。应对咄咄逼人的审问。无论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法院审判阶段,你都可能遭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没有检查到事故隐患?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尤其还死了人,一定会有许多安全隐患没有被发现,这个隐患为什么没有发现、那个隐患为什么也没有发现面对司法机关连珠炮般的发问,你一定会疲于应付、狼狈不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问题!“为什么没有发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做为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主体

8、,本该问生产经营单位的问题为什么要问安监部门?面对这些无理的诘难,不能心虚,不要被吓倒,更不要怕言语冒犯,你可以理直气壮的反问:“安监部门没有隐患排查责任,为什么说我们就应当发现,请拿出相应的依据来?”办案机关会一直纠缠于你没有做这么,而对于你已经做了什么则视而不见。虽然说法律上规定办案机关应当全面收集案件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还要收集能够证实无罪、罪轻证据,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办案机关对有罪、罪重的证据往往是兴趣盎然,对无罪和罪轻的证据,则是意兴阑珊,角色使然,并不奇怪。一叶障目,难免会陷入“有罪推定”,为了争取主动,关于如何尽职尽责方面的话,你一

9、定要反复强调,纵使办案机关不愿意听,所谓“敌所不欲,我之所欲也”。认真履职方面的工作记录则要做为重要证据向办案机关提交,同时留好备份,一旦,检方不附在案卷中,也好由律师向法庭提交。庭审的气场很重要。无论做了再多的努力,你的案子还是起诉到法院。请不要怨天尤人,没有人天生就是坏蛋,也没有人刻意要与你为敌。出了事故,死了人,一定就是监管有问题,有罪推定的思想早已深入办案人员的骨髓,没有那么容易改变。顺顺气,好好准备庭审,为无罪做最后的努力才是王道。庭审需要讲的东西太多了,在这里简单介绍下庭审的气场吧。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法官会反复交待被告人:主动认罪会从轻处理,一旦不认罪,经法庭查实有罪后,会从重判

10、决。如果确实是有罪的案件,这个没有问题,但无罪的案件,如何认罪?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律师让当事人认罪,然后由律师来作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这样既可以争取到好的态度,又阐明了无罪辩护意见,一举两得,笔者对此实在不能苟同。庭审的气场很重要。整个庭审如果充斥着公诉人有罪的指控,当事人和律师理屈词穷、疲于应付,那是检方的气场,最后的判决结果不会好。中国的法官本来就有先入为主的毛病,一旦认罪,无疑强化了他们的错误认知,纵使律师再慷慨激昂,使尽浑身解数,怎奈气场已经被破坏,庭审的天平已经向检方倾斜。在当事人认罪的情况下,法官还能听得进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我对此表示深度怀疑。无罪辩护需要一往无前的勇气,气吞山河的豪气,容不得半点耍奸使滑的小气。怕得罪人,不敢辩,就不要做无罪辩护!法庭就是角斗场,没有一团和气,只有血雨腥风。律师和当事人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紧密配合,共同去营造属于己方的气场。(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