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文档 卢梭论法律经典语录 人们之有正义与自由应该完全归功于法律。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事实上,法律永远有利于占有者,而不利于一无所。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这一由全体个人的组合所形成的公法的人格,以前称为域邦,现在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消极时,它的成员称为国家,当它积极时,就称为主权者,就它与其同类相比较而言,则称为权力。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法律既然只不过是公意的宣告,所以很显然在立法权上,人民是不能被代表的;但是在行政权上,则人民是可以并且应该被代表的,因为行政权力不外是根据法律使用力量而已。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公民可以赏以荣誉,但无论如何不能赏以特权,因为当任何人能认为不遵守法律是好事时,这个国家
2、就临近灭亡了。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法律的全部力量只是靠平平常常的人来维持,这些法律既无力反对富人的宝藏,也无力反对的赤贫。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社会契约论法律的条件对人人都是同等,因此就既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社会契约论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而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社会契约论社会公约,我们就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现在就需要由立法来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了。社会契约论当正直的人对一切人都遵守正义的法则,却没有人对他遵守时,正义的法则就只不过造成了坏人的幸福和正直的人的不幸罢了。因此
3、,就需要有约定和法律来把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并使正义能符合于它的目的。社会契约论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mdash,词语大全;社会契约论一个人,不论他是谁,擅自发号施令就绝不能成为法律;即使是主权者对于某个个别对象所发出的号令,也绝不能成为一条法律,而只能是一道命令。社会契约论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无论它的行政形式如何我就称之为共和国;唯有在这里才是公共利益在统治着,公共事物才是作数的。社会契约论公共智慧的结果便形成理智与意志在社会体中的结合,由此才有各个部分的密切合作,以及最后才有全体的最大力量。正是因此,
4、才必须要有一个立法者。社会契约论号令人的人如果不应该号令法律的话,那末号令法律的人也就更不应该号令人,否则,他的法律受到他的感情所支配。社会契约论在罗马最辉煌的时期,就可以看出暴政的种种罪恶已经在它的内部,也可以看出它已经快要灭亡,因为立法权威与主权权力已经都结合在同样那些人的身上了。社会契约论正如建筑家在建立一座大厦之前,先要检查和勘测土壤,看它是否能担负建筑物的重量一样;明智的创制者也并不从制订良好的法律本身着手,而是事先要考察一下,他要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宜于接受那些法律。社会契约论同一个法律并不能适用于那么多不同的地区,因为它们各有不同的风尚。社会契约论如果立法者在目标上犯了错误
5、,他所采取的原则不同于由事物的本性所产生的原则,以至于一个趋向于奴役而另一个则趋向于自由,一个趋向于财富而另一个趋向于人口,一个趋向于和平而另一个则趋向于征服;那末,我们便可以看到法律会不知不觉地削弱,体制便会改变,而国家便会不断地动荡。社会契约论以制订法律的人来执行法律,并不是好事,而人民共同体把自己的注意力从普遍的观点转移到个别的对象上来,也不是好事。没有什么事是比私人利益对公共事物的影响更加危险的了。社会契约论主权者除了立法权力之外便没有任何别的力量,所以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动;而法律又只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示。社会契约论好法律会使人制订出更好的法律,坏法律则会导致更坏的法律。社会契约论法律的
6、僵硬性会妨碍法律得以因事制宜,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就能使法律成为有害的,并且在危机关头还能因此致使国家灭亡。社会契约论公共的意见就是一种法律,监察官就是这种法律的执行者。社会契约论监察官的法庭远不是人民意见的仲裁者,它仅仅是人民意见的宣告者;只要脱离了人民的意见,它的决定就是空洞的,无效的。社会契约论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这是一种温和而有益的束缚,即使是最骄傲的人,也同样会驯顺地受这种束缚,因为他不是为了受任何其他束缚而生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不管一个国家的政体如何,如果在它管辖范围内有一个人可以不遵守法律,所有其他的人就必然会受这个人的任意支配。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一个国
7、家里,如果任何人都不规避法律,任何官员都不滥用职权,那末,这个国家就既不需要官员也不需要法律。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被控的无辜者将会找到一个热烈的保卫者,足以让那些诬告者后诲,不论诬告者是什么人。第二部对于一向最尊重法律的人,要想加以迫害,从来就是不经合法途径的。忏悔录(第二部)法律就是暴力。爱弥儿法律的目的永远是公共的,也就是说法律所考虑的是全体人民,而不是个别的人或行为。卢梭要使国家的组织稳固持久,就必须使自然关系与法律完全一致,法律负责保护和修正这些关系。卢梭并非只有正直的人才懂得如何执行法律,但实际上只有好人才懂得如何遵守法律。论政治经济学最坏的弊窦是只为了实际能够安全地破坏法律而表
8、面上服从法律。因为,这样一来,最好的法律立刻就会变成最有害的法律,倒是没有法律要比它强上千百倍。论政治经济学一个管理完善的政府,根据任何理由,也不能准许有人不遵守法律,对于有功于国家的人应该奖以荣誉,但决不奖以特权。论政治经济学法律的力量,与其说依存于执法者的严厉,不如说依存于本身的智慧。论政治经济学事实上,尊重法律是第一条重要的法律;而严厉的惩罚只是一种无效的手段,它是气量狭小的人所发明的,旨在用恐怖来代替他们所无法得到的对法律的尊重。论政治经济学人人都服从,却没有人发号施令;人人都服务,却没有骑在人头上的主人;而且由于在这种明显的服从关系中,谁都没有损失任何自由这种情况又是怎样造成的呢?这些奇迹都是法律创造的。论政治经济学政府与法律为人民集体提供了安全与福祉。论科学与艺术监狱里的生活也很太平,难道这就足以证明监狱里面也很不错吗?社会契约论刑罚频繁总是政府衰弱或者无能的一种标志。社会契约论在一个治绩良好的国家里,刑罚是很少见的,这倒不是因为赦免很多,而是因为犯罪的人很少。社会契约论(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