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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doc

1、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中油质安字〔2006〕74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

2、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第四条 企业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三)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立即整改; (四)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 第

3、六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二)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入。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进行登记。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主要包括危险物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包括高压、高含硫、高危地区油气生产装置);压力管道、锅炉、压力

4、容器。 第九条 企业每两年至少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应当成立由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质量等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按确定的评估方法和内容进行评估,并对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应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并按规定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安全评估报告应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安

5、全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措施;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三章 管理与监控 第十三条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威胁生产安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 作业人员在重大危险源场所施工作业时,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第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重大

6、危险源由企业监控,所属二级单位管理;二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所属二级单位监控与管理;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由基层单位监控与管理。 第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除按有关规定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以外,一级重大危险源应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危险物质和能量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情况。一级重大危险源每月报告一次;二级重大危险源每季度报告一次;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二十条 重大危险

7、源管理单位应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安全评估报告; (三)安全运行情况; (四)历史事故记录; (五)管理制度清单; (六)应急预案及培训演练总结等。 第二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加强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完善操作与维修规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按规定

8、在重大危险源场所安装和配备安全设备、设施,为作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二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悬挂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 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具体位置、危险物质及储存数量、风险及控制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2.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发文日

9、期:2006年12月28日) 附录1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一、填表说明 (一)重大危险源登记的目的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及其分布,为评价、分级、监控和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二)登记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1),第二类为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表2-1~表2-6),第三类为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表3)。 填表时,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以及所有符合申报范围的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一类别的重大危险源就填报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每个重大危险源填表一份,如存在多个重大危险源,请自行复印表格填

10、报。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及其他可能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三)重大危险源登记表的填报、图文资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四)登记表内容要认真逐项填写,无此项内容时则填写无,内容多时可增加附页。 (五)当登记表涉及保密数据时,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 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表1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法人单位名称 单位 代码 □□□□□□□□—□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 话 企业类型

11、1 直属企事业 2 全资子公司 3 控股子公司 4 参股公司 所在板块 A 工程技术服务 B 生产服务 C 加工制造 D 社会服务 E 境外业务 F 管理机关 G 科研开发 H 勘探与生产 I 炼油与销售 J 化工与销售 K 天然气与管道 L 其它板块 成立时间 占地面积 m2 上级管理部门 职工总数 人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年总收入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主要产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12、 表2-1 贮罐区(贮罐)基本特征表 编 号 贮罐区名称 具体位置 所处环境功能区 1 工业区 2 农业区 3 商业区 4居民区 5 行政办公区 6 交通枢纽区 7 科技文化区 8 水源保护区 9 文物保护区 贮罐区面积 m2 有无防护堤 1 有 2 无 防护堤所围面积 m2 贮罐个数 罐间最小距离 m 贮罐序号 贮罐名称 贮 罐 贮罐形状 1 立式圆筒罐 2 卧式圆筒罐

13、 3 球形罐 贮罐形式 1 固定顶罐 2 浮顶罐 安装形式 1 地上 2 地下 3 半地下 贮罐材质 公称直径 m 容积 m3 贮存物质名称 物质状态 1 液态 2 气态 3 液、气共存 日常最大贮存量 m3 设计压力 MPa 实际工作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实际工作温度 ℃ 设计使用年限 年 投产时间 进料方式 1 管道 2 铁路槽车 3 槽车 出料方式 1 管道 2 铁路槽车 3 槽车 进料管道 直径 mm 设计压力 MPa 实际工作压

14、力 MPa 出料管道 直径 mm 设计压力 MPa 实际工作压力 MPa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表2-2 库区(库)基本特征表 编 号 库区名称 具体位置 所处环境功能区 1 工业区 2 农业区 3 商业区 4居民区 5 行政办公区 6 交通枢纽区 7 科技文化区 8 水源保护区 9 文物保护区 库区占地面积 m2 库房个数 库房序号 库

15、房名称 库房形式 1 单层 2 多层 层数: 库房结构 1 混凝土结构 2 砖木结构 3 木质简易库房 4 其他: 设计使用年限 年 竣工时间 占地面积 m2 有无防火墙 1 有 2 无 库房储存物品种类 数量 民用爆破器材 起爆器材 t 工业炸药 t 爆炸危险原材料 t 烟火剂、烟花爆竹 t 易燃液体 闪点<28℃ t 28℃≤闪点<60℃ t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t 爆炸下限≥10% t 毒性物质 剧毒品 k

16、g 有毒品 kg 有害品 t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表2-3 生产场所基本特征表 单元名称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具体位置 所处环境功能区 1 工业区 2 农业区 3 商业区 4居民区 5 行政办公区 6 交通枢纽区 7 科技文化区 8 水源保护区 9 文物保护区 占地面积 m2 正常当班人数 人 物质名称 单 元 内 危 险 物 质 量

17、 现存物质总量(t) 工艺过程中的物质量(t) 存储的物质量(t) 废弃物质量(t) 1 2 3 4 5 6 7 8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表2-4 压力管道基本特征表 管道名称 管道编号 管道类别 公称直径 mm 材 质

18、 壁 厚 mm 管道长度 m 工作压力 MPa 强度试验压力 MPa 严密性试验压力 MPa 输送介质 工作温度 ℃ 投用日期 敷设方式 1 架空 2 埋地 防腐方式 1 阴极保护 2 无阴极保护 绝热方式 1 绝热措施 2无绝热措施 设计规范 设计单位 安装规范 安装单位 管道图号 管道经过地区(厂区) 与管道相联的调压站(箱)数量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19、 表2-5 锅炉基本特征表 锅炉型号 锅炉名称 编 号 具体位置 制造厂名 制造日期 安装完工日期 投入使用日期 设计工作压力 MPa 许可使用压力 MPa 额定供热量 或额定出力 kCal/h t/h 介质出口温度 ℃ 水处理方法 锅炉用途 燃料类型 备注(移装、检修、改造、定期检验、事故记录)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20、 ·9·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表2-6 压力容器基本特征表 名 称 编 号 注册编号 使用证编号 类 别 设计单位 投用年月 使用单位 制造单位 制造年月 出厂编号 材 料 筒体 封头 内衬 内 径 mm 操作条件 设计压力 / MPa 安全附件 是否有安全阀 壁 厚 mm 最高工作压力 / MPa 是否有爆破片 高(长) mm 设计

21、温度 / ℃ 是否有紧急切断阀 容 积 m3 介质 / 是否有压力表 有、无保温、绝热 是否有液面计 安全状况等级 定 期 检 验 情 况 备 注 注: 1.换热器的换热面积填写在压力容器规格的容积一栏内。 2.两个压力腔的压力容器的操作条件分别填写在斜线前后并加以说明。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表3 重

22、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危 险 源 周 边 环 境 情 况 周 边 地 区 情 况 单位类型 数量(个) 单位名称 人数 与危险源最近距离 住宅区 生产单位 机关团体 公共场所 交通要道 其它 周边 环境 对危 险源 的影 响 类型 数量(个) 简 要 说 明 火源 输配电装置 其它 重大危险源 平面示意图 附后 重大危险源 工艺流程示意图 附后 填表人:

23、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录2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一、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类 别 物 质 特 性 临界量 典 型 物 质 举 例 易燃液体 闪点<28℃ 20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28℃≤闪点<60℃ 100 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 t 乙炔、氢、液化石

24、油气等 爆炸下限≥10% 20 t 氨气等 毒性物质 剧毒品 1 kg 氰化钠(溶液)、碳酰氯等 有毒品 100 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0 t 苯酚、苯肼等 注:① 对于GB 18218各表中出现的物质,其临界量按其确定,GB 18218各表中未出现的物质,其临界量按本表确定,以下各表相同; ② 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 (GB 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分 级 经口半数致死量LD50(mg/kg) 经皮接触24h半数致死量 LD50 (mg/kg) 吸入1h半数致死浓度 LC50 (

25、mg/L) 剧毒品 LD50 ≤5 LD50≤40 LC50≤0.5 有毒品 5< LD50 ≤50 40< LD50 ≤200 0.5< LC50 ≤2 有害品 (固体)50< LD50 ≤500 (液体)50< LD50 ≤2000 200< LD50 ≤1000 2< LC50 ≤10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

26、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二、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表3 库区(库)和生产场所临界量表 类 别 物 质 特 性 临界量 典 型 物 质 举 例 库区 生产场所 民用爆破器材 起爆器材* 1 t 100 kg 雷管、导爆管等 工业炸药 50 t 5 t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爆炸危险原材料 250 t 25 t 硝酸铵等 易燃液体 闪点<28℃ 20 t 2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28℃≤闪点<60℃ 100 t 10 t 煤油、松节油、丁

27、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 t 1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爆炸下限≥10% 20 t 2 t 氨气等 毒性物质 剧毒品 1 kg 100 g 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 有毒品 100 kg 10 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0 t 2 t 苯酚、苯肼等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库区(库)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1

28、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三、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附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场所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生产场所内有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1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现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四、压力管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即为重大危险源: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长输管

29、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长输管道; 3.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DN)≥200mm的公用管道; 4.输送GB 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DN)≥100mm的工业管道; 5.输送GB 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 50160及GBJ 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DN)≥100mm,设计压力≥4MPa的工业管道; 6.输送其它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DN)≥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

30、400℃的工业管道。 五、锅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即为重大危险源: 1.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的热水锅炉。 六、压力容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即为重大危险源: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

31、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

32、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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