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送审稿)为进一步推进省示范职院建设,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更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充分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学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从2013年度起试行。一、工作原则(一)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二)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三)群众监督,全程参与的原则;(四)运用结果,奖优罚劣的原则;(五)分级分组,党委把关的原则。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编外聘用及额定工资合同聘用人员;不含代课教师、内退人员和临时人员、实习人员等)。三
2、、考核分类年度考核工作在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类考核,党委集中审定。分类办法如下:(一)中层负责人:由学院中层负责人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二)专职教师: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督导室、系部参与的教师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三)其他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行政、教务、学生三个总支参与,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管理和服务人员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四、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表现、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互助协作和奉献精神等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工作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遵
3、守考勤制度以及加班等情况。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在学院中心工作以及事关学院办学和发展的重要工作中完成任务和所做贡献的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洁从教、遵纪守法的情况,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情况。五、考核办法(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其中:德和廉两方面实行定性考核,对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同志,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当年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能、勤、绩三方面实行量化考核,同类人员按量化成绩和评优指标排队定等。(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工作和人员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并积累数据和资料,为年终考核提供依据。年终
4、由考核组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综合评定量化考核分。(三)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1、个人的考核总分,由任务完成考核分(总分60分)和民主测评分(总分40分)组成。2、各专业系负责考核本系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行政、教务、学生党总支负责牵头考核所辖部门人员(不含中层负责人)的任务完成情况。此阶段可按人员总数的20%推荐工作任务考核项优秀等级人选。合格及不合格项根据该项考核情况确定。“工作任务考核”分按不同人员类别计分:(1)中层负责人:主要按所在的部门量化考核定等情况换算计分,优秀部门的负责人计60分,合格部门的负责人计50-55分,较差部门的负责人计45分及以下。(2)专职教师:年度完成标
5、准课时量且教学质量合格的计50-55分,被评为优质课的计60分,完不成标准课时量或者教学质量不合格的,计45分及以下。拒绝学院下达的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其它工作调动的,视情况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3)其他各部门和系部管理和工勤人员任务考核计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且出满勤的,计50-55分,工作表现特别突出且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专项表彰的,计60分,完不成工作任务、有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记45分以下。拒绝学院下达的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其它工作安排的,视情况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4)工作任务不足时,可按以下办法补足:A:教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承担的教学课时量达不到基础工作量的,可承担育人工作
6、量补足,考核期内(一学期)担任一个中职班的班主任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在考核时抵算120节课时量;担任一个高职班的辅导员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在考核时抵算80节课时量;考核不合格的,按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有关规定折算。此折算的课时量仅作为工作量考核定等依据,不计发课时费,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津贴另按学院有关规定发放。B: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因部门职责调整、工作调整和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工作量不足的,由学院另行安排工作任务(含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任务)补足。3、考核测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得分按以下办法操作:(1)分值计算:测评对象分四个等级交参会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的换算权重是:优秀
7、为1,合格为0.8,基本合格为0.6,不合格为0.4。测评总分=100(测评等次票占测评总票数的权重该票权重)(2)测评办法:A:中层负责人的测评:第一阶段由全体中层负责人和每系3名代表对中层负责人进行测评,占测评权重的40%,由组织人事处、纪检负责组织。第二阶段由学院领导对中层负责人进行测评,占测评权重的60%。B:专职教师的测评:第一阶段由所在系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测评,占测评权重的60%。第二阶段由学生处组织学管部门、学生代表(包括教学班级学生代表、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班级学生代表)对其进行测评,占测评权重的40%。C:其他管理和工勤人员的测评:第一类:对教学系部的管理人员进行测评其中:第
8、一阶段由所在系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测评,占测评权重的60%;第二阶段由学院职能处室和基础课部、体育部、实训中心的负责人对其进行测评,占测评权重的40%。第二类:对管理职能处室和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实训中心、体育部、图书馆的其他管理和工勤人员进行测评。其中:第一阶段人员由所在部门的全体人员对其测评,占测评权重的60%;第二阶段由各系主任、副主任和总支书记、学生科长、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代表对其进行测评,占测评权重的40%。(3)分值相同的测评对象中的中层负责人,由学院党委集体审定等级和排名;其他测评对象,由考核组确定排名,上报学院党委审定。六、定等标准(一)优秀:模范遵守法纪制度,师德优良,奉献精神
9、强,带头足额完成工作任务,各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考核量化分85分以上(按评比指标从高到低定等)。(二)合格:遵守法纪制度,师德合规,廉洁从教,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含岗位业务工作量、学院下达的育人工作任务和招生工作任务),考核量化分70分(含70分)以上。(三)基本合格:德、能、勤、廉表现一般,本岗业务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专职教师完成总年课时的70%以上,管理服务人员基本完成岗位任务),考核量化分60分以上,70分以下。(四)不合格:德、廉出现问题已经查实的,或拒绝学院工作安排的,或年累计旷工达到政策规定的天数,完成工作任务差且考核分低于60分,一票否决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刑事处罚的。七、基
10、本程序(一)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二)部门和考核组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三)组织民主测评并换算考核分;(四)汇总记分,初步审查并排列名次;(五)各考核组提出定等建议;(六)党委审定考核等次;(七)向考核对象反馈意见;(八)申诉和复核。(九)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为优秀的,在合格金额基础上浮10%;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发给合格等次额度的70%(其中因不接受工作任务或工作量不达标而实行倒扣绩效工资,其实发绩效工资低于合格等次额度70%,按实发绩效工资执行(即:就低不就高)。不合格的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另需倒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部
11、分,并列执行)。2、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的评先挂钩报上级备案的年度个人的评优评先要以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数为基础,分组按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建议名单,经院内公示后,报党院审定。3、考核结果与职称职务挂钩考核基本合格的,次年不能晋升职称或晋升行政职务。考核不合格的,三年内不能晋升职称或晋升行政职务。提拔管理干部应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或干部中选拔。4、考核结果与合同聘任挂钩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学院按政策解除聘用合同,办理辞退手续。八、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罗海运副组长:支校衡成 员:谷爱国、李岳彪、袁海林、鲁玉桃、李波勇、贺佐国、李 林、薛良华、刘诗安、
12、谢昌明、曾良骥、李景福(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 任:袁海林副主任:李 林、刘诗安成 员:谢昌明、侯文星、钟 敏、刘 杰、李军雄、李华平、杨有粮、谢梦珊九、本办法自二一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
13、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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