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公众号及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一. 文件规则1. 公司各类型的微信公众号及工作群均应充分发挥其在文化宣传和信息交流方面的积极作用,向员工传递积极、正面的信息。2. 所有对社会群众开放的微信公众号(包括服务号、订阅号),须向市场营销中心品牌管理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操作。3. 公司级的微信号需由总部职能主责部门建立并管理;其它类型的微信号在确实有工作相关需求时方可申请,并向相应职能条线的总部一级部门备案。4. 原则上微信公众号的最小建立单位为二级部门(即总部层面为各中心下设职能部室、业务单元为一级职能部门);工作群的最小建立单位为门店/部门。5. 微信公众号的logo使用及命名需符合公司统一的VI
2、要求。二. 管理机构及职责1. 微信公众平台1.1 公司官方微信号由总部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及维护。1.2 公司其它各类型的微信公众号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即谁建立谁负责,并由主管一级部门进行监管审核)。1.3 各一级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2. 微信工作群2.1 按总部、大区和门店三个层面设置成员不同的微信群,具体设置规则如下:层级群组群名称群组成员群组管理员群责任人备注 总部层面 xx高管群xx管理团队执委、大区总经理、总部部门负责人总裁办总裁办负责人职能部门群总部XX部中心团队总部职能部门全体成员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职能
3、部门负责人职能线负责人群XX职能部门负责人总监团队总部部门负责人+二级部门负责人+大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线二级职能负责人群XX二级职能负责人团队总部部门二级部门负责人+大区相应二级职能负责人总部部门相应二级职能负责人总部部门相应二级职能负责人紧急事件群XX紧急事件管理团队相应紧急事件处理流程中涉及部门指定人员紧急事件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紧急事件主管部门负责人以紧急事件分类为线索建此事件群,如:“商品质量紧急事件管理团队”大区层面大区管理群大区管理团队大区总+大区各部负责人大区总指定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群大区XX部团队大区职能部门全体成员部门负责人指定
4、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线负责人群XX职能部门负责人团队大区职能部门负责人+大区二级职能负责人+城市省区相应职能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门店相应职能群XX职能门店负责人团队大区职能专业岗+门店对应职能负责人大区职能部门相应专业线负责人大区职能部门相应专业线负责人如HR、财务、防损职能紧急事件群XX紧急事件管理团队相应紧急事件处理流程中涉及部门指定人员紧急事件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紧急事件主管部门负责人以紧急事件分类为线索建此事件群门门店层面门店管理群XX店管理团队门店店总、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助理经理/主管、行政专员行政专员店总大超门店建此三层级群,小业态门店按店建群,群成员包括门
5、店各层级人员即可。店总群组XX店店总团队店总、门店副总经理行政专员店总门店部门群XX店XX部门门店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助理经理/主管、员工门店副总部门经理门店副总部门经理2.2 微信工作群命名规则:需统一按照规则命名,不得私自改动群名片。2.2.1 群组名: 总部层面:业态(如果有按业态划分团队)+职能+岗位/类别(如:大综超营运总监群组命名为,“大综超营运总监团队”;紧急事件群组命名为“营运紧急事件团队”); 大区层面:大区+城市或区域+岗位(如:店总群组命名为“南区深圳店总团队”) 门店层面:店名+职能/岗位(如:翠竹店管理部团队),店名+部门名(如:翠竹店食品部)2.2.2 群成员名:
6、总部/大区群成员命名:业务单元+部门/店名+姓名 门店群成员命名:门店+部门+姓名2.3 微信工作群管理员职责:2.3.1 群管理员由各层面负责人指定,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对违规内容进行制止;2.3.2 群管理员负责本群组人员维护,对于有人员异动应及时更新;2.3.3 群管理员严禁本群人员退群,以免错过紧急信息接收;2.3.4 定期清理群内沟通记录;2.3.5 对群内成员传达本规定三管理要求1. 微信公众平台1.1 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1.2 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1.3 可定期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
7、动态发布; 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 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1.4 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2. 微信工作群2.1 公司文化、重大举措类:公司文化、公司重大举措的宣导内容。2.2 工作要求类:时间紧急的各类工作重申、工作提醒、突发事件工作指引、通知等。2.3 跟进类:各类文件、方案及报告(如巡场问题跟进、会议内容落实跟进等)需执行并反馈的工作。2.4 会议纪要类:应知悉了解的会议精神及内容。2.5
8、其它类:需要内部广泛传达,不适合放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内容。3. 任何人不得利用微信向外发布、传播下列信息:3.1 危害公司安全、泄漏公司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数据、激励方案、管理制度、员工名单等)的。3.2 损害公司荣誉、利益、形象的;3.3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3.4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3.5 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的。 4. 对于未通过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微信上发布、转发、评论或者泄漏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公司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四信息发布程序1. 公司官方微信公众
9、号信息发布程序1.1 在公司官方微信号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地区相关人员进行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所在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1.2 各部门/地区应结合本部门工作需要,制订信息发布计划,常规信息由各部门提前三天提出发布需求;重要且紧急信息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发布需求。1.3 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微信公众号所属责任部门指定专人统一操作发布。 2. 其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规则由建立部门自行制定,最终责任人为所属一级部门负责人。 五附则以“营运”线为例,总部各职能部门参考下表设置本职能总部及大区的微信群。层级群组群名称群组成员群组管理员群责任人备注 总部层面职能部门群总部营运中心团队总部
10、营运中心全体成员营运中心助理营运中心总经理营运总监群组大综超营运总监团队总部营运中心总经理、各大区大综超营运总监、总部营运中心二级部门负责人标超营运总监团队总部营运中心总经理、各大区标超营运总监、总部营运中心二级部门负责人营运经理群组大综超营运经理团队总部营运中心经理级人员、各大区大综超营运高级经理大综超助理总经理指定营运中心大综超助理总经理标超营运经理团队总部营运标超经理、各大区标超营运经理(含高级经理)标超助理总经理指定营运中心标超助理总经理紧急事件群组营运紧急事件团队总部营运中心对接人及各业务单元营运内部指定对接人总部营运中心对接人营运中心总经理大区层面营运部群组*区大综超营运部团队大综
11、超/大超营运部全体人员部门助理营运总监店总群组*城市公司/*区店总群组城市区域区总、城市区域门店店总、商品客服督导城市助理或客服督导城市总或区总营运督导群组*区大/标营运督导团队由业务单元大超/标超营运督导及营运经理组成部门助理营运总监大超门店管理部群组*店管理团队门店店总、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助理经理/主管、行政专员行政专员门店店总店总群组*店店总团队店总、门店副总经理门店部门群*店*部门门店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助理经理/主管、员工门店副总/部门经理门店副总/部门经理小业态门店门店群*店团队门店全体员工店长店长营运微信群设置规则说明:1. 总部层面:1.1 营运中心团队群组:由营运中心全体成
12、员组成;1.2 营运总监群组:由总部营运中心助理总监以上人员及各业务单元营运总监组成(按业态分为大综超营运总监及标超营运总监两个群组);1.3 营运经理群组:由总部营运中心及各业务单元营运经理以上人员员组成;(按业态分为大综超营运经理及标超营运经理两个群组)1.4 紧急事件群组:由总部营运中心及各业务单元营运内部指定对接人组成;2. 大区层面:2.1 营运部群组:由大综超营运部全体人员组成2.2 店总群组:由城市区域区总、城市区域门店店总、商品客服督导组成;2.3 营运督导:由业务单元营运督导/营运经理组成。(按业态分为大综超营运督导及标超营运督导两个群组)3. 门店层面:3.1 门店管理部群组:由门店管理部人员组成,包括:店总、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助理经理/主管、行政专员等。3.2 门店店总群组:由门店店总及门店副总经理组成。3.3 门店部门群:由门店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助理经理/主管、员工组成。3.4 小业态门店群:门店全体员工组成(促销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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