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 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货架 货架 操作台 货架 安全门 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1.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食品经营资格。 2.按照进货查验制度的规定对食品供货商进行经营资格审验,并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许可证件以及食品合格等证明文献。同时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查。 3.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规定储藏食品、摆放货架。 4.按照销货台账制度
2、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销售食品,对销售食品进行登记备查,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自查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规定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涉及: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记,索取相关票证
3、应当检查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对食品包装标记进行查验核对,内容涉及: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规定,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重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妥、容易导致商品损坏也许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
4、示语。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查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查检疫证明,未经检查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干上市销售。 第五条 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规定的,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解决。 第六条 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贯彻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5、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合用范围:本店内所有食品的进货、储存、销售、售后服务,均合用本条例。 三、本店业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店区域
6、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平常工作。 四、本店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规定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经验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销售应当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在进货采购时严禁采购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记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七、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
7、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 八、做好食品储存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规定进行储藏,保证食品不受污染。 九、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合内外环境清洁。 十、严格做好本店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取得健康证后才干从事本店的食品经营操作。 十一、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证过期变质食品及时退市。 十二、对于消费者因食用本店食品导致健康损害,调查属实的应及时作出补偿并向食品供货商追偿损失。 十三、其它未作规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 十四、本制度自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之日起执行。 本申请人承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
8、法性负责。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清单 序号 类别 名称 数量 用途 1 陈列设备 货架、操作台 3 放置预包装食品 2 办公设备 电脑、桌椅 7 产品经营、管理资料的登记等 3 消毒工具 消毒液、灭虫药、粘鼠板等 2 消毒、防虫、灭鼠等 4 操作工具 封口机、杯子、筛子 2 用于取放包装容器内食品 5 储藏设备 货箱
9、6 用于贮藏食品 6 个人卫生防护设备 口罩、手套、洗涤剂 4套 防止经营者直接接触散装食品 7 其他 牛皮纸包装袋 300 提供应消费者放置购买的食品 备注:食品经营设备是指在食品流通领域、使用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容器、用品、餐具等,涉及用于冷藏、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用途的设施,如冰箱、消毒柜、货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本人(单位)保证用于食品经营活动的设施设备、空间布局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条件和规定,做到食品的容器、工具和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本人(单位)承诺:本人(单位)对申请流通许可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0、 申请人签字 指定代表 (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规定。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
11、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解决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合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