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暖泉矿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真正形成有章可循,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管理机制,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一.严格各项工作考核落实1、生产会安排工作以及平时领导安排的工作到期完不成的,每一项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元。2、矿值班人员安排工作不落实、不听从指挥的,罚款50元;施工单位盯岗人员或班长不如实汇报生产情况一次罚款50元。3、公司领导现场安排工作未按时完成或不落实的,在生产会上通报并罚款,每项工作落实第一次未完成,罚款50元,第二次未完成罚款100元。4、领导在生产会上或现场办公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期完成,因故拖期要向安排领导汇报,
2、否则,未按时完成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延误工作造成影响追究处理,各生产科室负责督促落实完成情况,工作不到位,联责处罚50元。5、检查问题复查未整改或重复出现时,每条罚款5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条。6、生产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矿上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无故不参加者一律给予罚款200元。迟到的,罚款100元。二、生产事故分析追究制度(一)、凡生产中的事故影响,严格执行“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由当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组织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确定事故影响原因,责任单位、人员,制定出防范措施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二)、处罚规定:1、影响生产10分钟以上计入考
3、核,2小时以内的生产事故,按影响每10分钟罚款10元。2、24小时的生产事故,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2小时以上事故,矿值班人员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到现场组织处理。4、48小时的生产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5、4小时以上责任生产影响或8小时以上的责任生产事故,扣减责任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5,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各罚款100元。三、严格按正规循环组织生产:1、各施工单位要按正规循环组织生产,必须完成当日作业计划,完不成要由值班人员组织分析原因,事故影响按生产事故追究办法处罚,因自身原因造成破循环或完不成计划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天。四、文明生产考核:1、各单位按照
4、定置定责的管理要求,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卫生区域进行划分,明确区域范围、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并挂牌管理。区域范围划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的或未挂牌管理的以及执行不力的,一处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2、大于3公分的矸石、塑料袋、木枇、绳枇等脏杂物存在一个,对施工单位罚款10元。3、淤泥积水存在一处的,根据轻重,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4、物料不按定置化码放,设备不上台,乱扔乱放,闲置设备等不及时撤除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
5、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
6、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