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65.54KB ,
资源ID:3125260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12526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学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发放暂行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学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发放暂行办法.doc

1、学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发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综合考核评估,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参照兄弟县市做法,决定自2015年起,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已实施的教职工绩效工资,进一步统筹设立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特制订本办法。一、年度绩效考核奖统筹数 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按市人社局、财政局原已下达的专项总额度作为统筹数,高中阶段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的统筹数,在绩效工资中统筹设立年度绩效考核奖。今后若有递增的,则相应增加统筹。 二、年度绩效奖励的基本原则(一)坚持考核为先的原则。年度绩效考核奖必须以绩效考核为前提,按考核结果发放。未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均不得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二)坚持绩效为重的原则。全市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内部人员之间,均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适度拉开奖励的额度。各学校的奖励总额度由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核定下达,各学校的内部考核发放办法须报局审核备案。(三)坚持公正透明的原则。局成立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学校层面的年度考核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考核小组,制订和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考核程序、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等要公开透明。三、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一)局对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局以上一学年学校集体工作考核结果和局全体班子成员、科室长、直属单位主要

3、负责人对学校一年来工作的综评联评结果为基本依据,再结合上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联奖惩的有关情况,确定各直属学校和镇乡(街道)中心学校的绩效考核等第。学校集体工作考核细则和相关综评联评办法另行公布,上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原则依照每年度局下达的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执行。考核按镇乡(街道)中心学校系列、普职高学校系列和其他直属学校(幼儿园)系列分类设奖,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确定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各系列一等奖单位比例一般不超过20%,二、三等奖不设定名额比例。若在上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出现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事项的,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原则上直接定为三等奖。(二)局对

4、学校干部的考核 所有局任命学校干部的考核,统一由局按诸暨市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工作和学校干部考核办法负责考核,确定相应等第,核发考核奖。(三)学校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教职工个人的年度考核结果以上一学年的学年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教职工的学年考核由学校按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要求和学校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 四、年度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全市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的总额下达到市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管理,并与各学校的考核结果挂钩发放。各学校应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考核奖总额度及经局审核的考核发放办法,确定不同考核等

5、次人员的考核奖发放额度。局任命的学校干部考核奖,由局整合原学校干部考核规定统筹发放,不参与校内分配。(一)学校考核奖发放系数。一、二、三等奖学校的奖金发放系数分别为1.15、1和0.8。(二)学校考核奖发放基数。假设考核奖发放基数为x,则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学校总人数中不包括局任命学校干部人数(下同)。(三)各学校(单位)考核奖总额度。学校考核奖总额度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奖总额度教职工考核奖总额度。其中,教职工考核奖总额度总人数发放基数等第系数。(四)不同考核等次人员的考核奖额度。各学校根据局下达的考核奖总额度及经局审核的考核发放办法,确定不同考核等次人员的考核奖额度。考核优秀人员与考核合格人员

6、之间的考核奖系数差距一般控制在0.10.2之内,基本合格人员的考核奖按合格人员考核奖的一半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给考核奖。(五)考核奖发放有关规定。1.本市公立学校之间调动人员由调入学校依据其上一学年的考核结果和原学校的考核等第全额发放。调往本市行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按市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2.当年就业人员(含调入人员)根据其本年度的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发放考核奖。调往民办学校、外县市和当年解聘、亡故的,按实际工作月份由原学校计算发放考核奖。当年退休的人员,工作不到半年的按半年发给,超过半年的按一年发给。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给考核奖: (1)离职学习6个月以上的; (2)累计旷工

7、5天以上;事假20天以上;病假6个月以上的; (3)当年受政纪记过以上、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上一年受行政撤职处分、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的。 (4)党员除名或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5) 因个人原因出现上级对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情形的。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只发一半考核奖: (1)当年受政纪、党纪警告处分的; (2)因个人原因造成上级对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分情形的。 5.根据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除前已明确的情形外,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实际工作时间发给考核奖: (1)按规定享受哺乳假的(哺乳假与产假不同,产假全发);(2)事假20天以下的;病假6个月以下的; (3)

8、离职学习未满6个月的;五、考虑到规范管理和优化考核的双重需要,高中段学校核定预算内人均考核奖统筹部分,除用于本项统一考核外,其余部分仍保留设立为办学质量(发展业绩)考核奖,根据各校考核结果与可发额度,按实发放。六、本办法自2015年度起试行,由局党建室负责解释。去年实施的局校岗位目标责任制并联考核制度予以终止。若本文件精神与市人社、财政等单位其后所发之文件精神发生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诸暨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0日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

9、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

10、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