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柏林假日酒店 政策与程序
序号:
BERLIN -20131013002
题目:
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清洁卫生管理利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酒店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本酒店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依本制度实行。
第三条 本酒店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律确实遵行。
第四条 凡新进入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
第五条 各工作场所内
2、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六条 各工作场所内的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井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七条 各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第八条 饮水必须清洁。
第九条 洗手间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第十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一条 凡可能寄生传染茵的布草和设施,应于使用前适当消毒。
第十二条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灰尘、粉末,应做如下处理:
l.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
3、3.在产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接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第十三条 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工作部门领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光线须防止眩目及闪动。
第十四条 各工作场所的窗户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 各工作场所须保持适当的温度,井根据不同季节予以调节。
第十六条 各工作场所须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七条 食堂及厨房的一切用具,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 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符舍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指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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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酒店应设置常用药品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以便利员工取用。
第二十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章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第二十一条 本酒店楼层的环境卫生是指走廊、前台大厅、厨房等。
第二十二条 走廊卫生工作包括走廊地毯、走廊地面和走廊两侧的防火器材、报警器等。
第二十三条 前台大厅卫生是工作好坏的外在表现,必须保持服务台面的整洁,保持整理好各种用具,并保持整个服务台周围的清洁整齐。
第二十四条 工作间是物品存放的地方,各种物品要分类摆放,保持整齐、安全。
第二十五条
5、防火楼梯要保持畅通且干净。
第三章 休息室清洁卫生
第二十六条 休息室清洁卫生的工作职责,包括扫地、拖地、擦抹墙脚、清洁卫生死角等方面。
第二十七条 清洁衣柜的柜顶、柜身。
第二十八条 清洁室内卫生。
第二十九条 如拾到员工物品,必须登记并上交前台。
第四章 卫生间清洁卫生
第三十条 清洁工作应自上而下进行。
第三十一条 水中要放入一定量的清洁剂。
第三十二条 随时清除垃圾杂物。
第三十三条 用除渍剂清除地胶垫和下水道口,清洁缸圈上的污垢和渍垢。
第
6、三十四条 保持洗手间镜面的清洁。
第三十五条 更换用过的毛巾,补充日用品,并在工作报表上注明品种与数量。
第三十六条 清洁洗脸盆下面的水管。
第三十七条 从里往外边退边抹净地面。
第三十八条 将至门口时,转身清洁卫生间门背后,然后再退至门外将地面抹净。
第五章 酒店环境卫生
第三十九条 酒店上班环境是酒店职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每个区域由专门的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区域由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打扫,行政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督酒店环境卫生。
第四十条 办公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及有关设备不得私自挪动,办公家具确因工作需要挪动时必须经管理人员的同意,并作统筹安排。
第四十一条 营业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准在营业区域内吸烟和就餐;营业区域内不得摆放杂物。
第四十二条 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在每周一对办公区域的卫生和秩序进行检查,并于下当日下午的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员工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柏林假日酒店,如有更改及更新将第一时间以发
公文形式通知全酒店员工。
序号:20131013001
审批:
年 月
制定: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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