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第三条:幼儿园位置: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岁至6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大大班,可有开办810个班的规模。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 幼儿园办园
2、目标:第六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拥有一颗童心,奉献一份爱心。 第八条:幼儿园的特色:以听读游戏识字、快乐英语、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教学为特色。 第二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幼儿园在潼南区教委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二名,教学主任一名,安稳办主任一名,后勤主任一名。幼儿园实行
3、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室、副园长室(工会)、教研室、财务室、医务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幼儿园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其他法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
4、正确的办园方向,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育教育和教学法规文件,保证保教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教师培训进修提供方便。 (六)规范幼儿园管理。 (七)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搞好园舍、教学设备、设施,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带头实干。 第十四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
5、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五条:幼儿园的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共青团、工会等组织是幼儿园与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除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外,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加强幼儿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园内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幼儿园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教职工大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幼儿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幼儿园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 第十八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
6、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九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第三章 教职工管理第二十条: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具备的相应合格学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规章、政策,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工作量,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向教职工公布并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 第
7、二十四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六不”(不讲教师忌语,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不擅自向幼儿收费)。 第二十五条:力争达到优秀幼儿教师职业素质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教师的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节假日、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
8、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七条:教师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幼儿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意义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
9、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幼儿园教师必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第四章 幼儿管理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幼儿园保护责任。幼儿园关心爱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对幼儿进行生理、心理、安全和健康教育。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保教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幼儿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保育。 第三十条: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研究、调配和改善膳食、提高饮食、饮水质量。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每年6月份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多胞胎以及
10、家中有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予以适当照顾。 第三十二条: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第三十三条:幼儿享有有关法律、法则规定的受教育的权益,受尊重的权益和人格保护的权益。 第三十四条:对幼儿身心发展定期观察评估,以有利于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建立特教班,对特殊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园内禁止吸烟。 第三十七条: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建议权,家长有权评议幼儿园工作和教职工工作。 第三十八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利用家园联系册,家教园地、预约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家园联系,
11、指导家长进行幼儿教育。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幼儿园半日活动,定期组织亲子园活动和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评选好家长予以表彰。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四十条:依据新课程、园务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调课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12、,强化“科研兴园”的意识,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坚持每周保教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 第四十二条: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即备课、上课、游戏、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幼儿一日活动环节,做到环环紧扣,有张有弛,动静交替。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四十四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严肃招生等纪律制度。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保育、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 第四十六条: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13、。 第六章 安全卫生保健管理第四十七条:全体师生努力创建美观、童趣、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八条: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各年龄班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四十九条: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五十条: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五十一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
14、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 第五十三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五十四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注意幼儿
15、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五十五条: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五十六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代量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五十七条: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五十八条: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七章 财务后勤管理第五十九条: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正确编报预、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幼儿园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
16、经费安排意见或申请经费支持。 第六十条: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不擅自提高或减免费用。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六十二条:后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六十三条:加强园舍、固定资产的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五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由园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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