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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及开展Q 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为推进x北部(以下简称“管护局”)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按照《x森工集团(林管局)经营管理考评方案》(内森工发〔2015〕282号)要求,管护局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面质量管理是指一个组织开展以质量为中心,以本组织全 体成员参与为基础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二条 、全面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明确目标;
(二)做好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三)确定工作方针和推行步骤;
(四)明确各部门质量管理的职能,建立质量责任制;
(五)做好普及教育和专业培
2、训工作。
第三条、管护局开展全局、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就是要把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原则、运筹模式应用于生态管护体系之中,以达到生态管护工作的全面优质、高效。
第四条、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是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基本单元和有效载体。
管护局结合实际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增强职工奋发有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的思想意识,以达到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改进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效益的目的。
第五条 、计划科负责本局全面质量管理日常管理和推进工作,进行QC小组登记注册,指导、检查、考核,组织年度QC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向国家、自治区和林管局推荐优秀成果
3、
第六条 、QC小组的组建应从实际出发,根据远山管护、森林消防、技术革新等生态建设的需要开展调研,围绕生态管护中亟需解决的重要技术、质量或管理等方面课题进行组建。各单位(部门)QC小组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后组建并开展活动。
第七条 、各单位(部门)均要组建适宜类型的QC小组。为便于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成员的人数一般以3-10人为宜。
第八条、QC小组组建和活动课题确定后,应向计划科申请注册登记,填写“QC小组注册登记表”。
第九条、QC小组的注册号由五个字母和二组二个数字组成,前三个为GHJ,后二个字母为QC,前一组数字为当年年号,如:15则表示2015年,最后二位位数字为
4、注册顺序号,并按注册时间先后,分别从01、02的顺序向下排列。例如:GHJQC-15-01
第十条、QC小组活动与成果撰写。
(一)QC小组活动课题应围绕自身工作中薄弱环节和急待解决的问题进行,其内容为其成员所熟知与共同关心的关键问题,选题要有针对性,先易后难,力求“小、实、活、新”,以“实”为主。
(二)QC小组课题活动要有计划地安排,严格按PDCA循环程序的步骤进行。
(三)小组的每次活动均应做出活动内容记录,并应保存课题选择的现状调查、目标设定的可行性分析,要用分析、对策措施实施及效果检查等各种原始资料,做为成果评比时的见证资料。
第十一条、QC小
5、组课题完成后,小组要及时按活动记录整理写出成果报告书。局主管部门需对成果进行审核认定,逐项填写“QC小组活动成果现场评审表”(附表2),以确定成果的有效性和推荐的可能性,并盖审核部门公章作为见证材料之一。
第十二条、本局每年组织一次QC成果发表会,对本年度优秀QC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组由局主管领导、计划科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三条、活动成果采取逐级发布,逐级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QC小组活动是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按活动成果的等级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获得国家级QC小组成果1000元,获得自治区级QC小组成果800元,获得林管局级QC小组成果500元。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管护局计划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