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44KB ,
资源ID:3118627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11862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2023年婺城区医师定期考核法律法规知识题库含答案是非题.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2023年婺城区医师定期考核法律法规知识题库含答案是非题.doc

1、婺城区医师定期考核法律法规知识题库(是非判断题)1、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之前可以不洗手,接触之后必须洗手。 ( )2、口腔科医生给病人进行口腔治疗时必须戴手套。 ( )3、医生为病人查体前可以采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的消毒然后为病人查体。 ( )4、对于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病人自住院第1天算起,超过其平均潜伏期而发病者属于医院感染。 ( )5、出院1个月以内的手术切口感染属医院感染。 ( )6、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无明显红肿痛热,但从分泌物中培养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应列为医院切口感染。 ( )7、不管有无症状的菌尿症,发生在出院第六天,属医院尿路感染。 ( )8、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

2、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 )9、医疗机构内医疗垃圾可以与员工电梯、病员电梯、餐梯、清洁货梯一起载运。 ( )10、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告标记和警告说明。 ( )11、当出现医院感染病例时,经治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科。 ( )12、医院感染暴发是指某医院,某科室的住院病人中,短时间内,忽然发生许多医院感染病例的现象。 ( )13、无菌物品开包后,有限使用期限为20小时。 ( )14、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乡村医师证书后,可在乡镇卫生院从事防止、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15、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

3、,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16、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单独从事医师执业的临床工作。 ( )17、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通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 )18、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就可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20、医师外出会诊应当通过医疗机构的批准。医疗机构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的应当给予处分。( )21、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但血站、医疗机构可以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 )22、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

4、,不得买卖。 ( )23、单采血浆站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浆,也可以手工操作采集血浆。采集的血浆按单人份冰冻保存,不得混浆。 ( )24、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 )25、医疗事故解决条例是由卫生部发布并自年月日起实行的。 ( )26、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征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27、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医院应及时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并将封存的病史及实物保存在医院。 ( )28、因抢救

5、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可在抢救结束后24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 )2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 )30、发生医疗事故的补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乐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31、非法行医,导致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补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2、当事人自

6、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申请。 ( )3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相应条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34、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解决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 )35、有关胎儿死亡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鉴定的主体是孕产妇和胎儿。 ( )36、医疗事故争议经医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不需要将有关情况报告本地卫生行政部门。 ( )37、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

7、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没有转诊设施的除外。 ( )38、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献;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39、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批准,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批准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批准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碰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行。 ( )40、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

8、的防止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 )39、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 )40、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可以不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但要出具收据。( )4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一律合用我国刑法。 ( )42、只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并且已经对人体健康导致严重危害,方能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 )43、对于明知别人是吸毒人员而多次向其出售安定注射液

9、的,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44、实行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45、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应认定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 ( )46、王丙因非法行医曾受到过卫生行政部门的两次行政处罚,但之后其仍在非法行医,对王丙只能再次给予行政处罚,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 )47、商业贿赂犯罪受贿人收受银行卡的,不管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使用银行卡透支的,假如由给予银行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

10、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 )48、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 ( )49、无效的民事行为,从法院裁判无效之日起才没有法律约束力。 ( )50、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设施不得抵押。 ( )5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可以不按有关规定自行解决。 ( )52、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特色开展诊疗活动。 ( )53、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 )54、医疗机构歇业,可以不办理注销登记。 ( )55、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

11、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批准书、手术批准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5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 ) 57、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征询服务。 ( )58、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 )59、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 )60、使用便携

12、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 )61、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就是终身协议,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 )62、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有关规定执行。 ( )6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 )6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本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5、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忽然发生,导致或者也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

13、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 )66、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 )67、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处方药。 ( )68、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 )69、发放药品应当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代注意事项。 ( )70、假药是指该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药品。 ( )71、药品不良反映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映。()72、医师取得国家认可的医师资格后,可以到医疗单位执业行医,从事相

14、应的医疗服务活动。()73、医师在患精神障碍等疾病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注册。 ( )74、执业医师只能在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75、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内,可以单独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但不得进行高难度的手术。()76、在轮船、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由于是非执业注册地点,医师对危急病人不得采用急救措施。 ( )77、因身体状况等因素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不得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 )78、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医师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但不得申请听证。 ( )79、在刑事处罚中,医师被处缓刑期间,应当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80、为保证医院业务收入

15、和避免医疗纠纷,医师在向患者介绍病情时,可以重点说明其严重性。()81、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2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 )82、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因素停业超过2年的,视为歇业。 ( )8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出借,但可租赁。 ( )84、国家对儿童实行防止接种制度。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防止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行接种。 ( )8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天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 ,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 )86、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最多不超过200毫升。 ( )87

16、、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 )88、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可以不办理进口手续。 ( )89、疫苗生产公司可以向疾病防止控制机构销售本公司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疾病防止 控制机构可以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 ( )90、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 )91、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新上岗人员此外。 ( )9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 )93、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可以以内部科室名义发

17、布医疗广告。 ( )94、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批准,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不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严禁结婚的除外。 ( )95、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 )96、为方便处方书写,医师、药师可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使用代号。 ( )97、药品用法可书写“遵医嘱”使用。 ( )98、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校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 )99、被许可人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

18、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00、依法应当先由下级行政机关初审后再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二十日内不能审查完毕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 )101、行政许可的听证是一种依申请而举行的听证,行政机关不能积极举行听证。 ( )102、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应当继续等待并可进行投拆。 ( )103、行政机关实行行政许可可以收费,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收费的,依照其规定。( )104、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

19、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行行政许可,同时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10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撤消行政许可。 ( )106、采石、石雕、水泥等粉尘危害行业的作业工人只需配戴一般卫生口罩就可以有效防止尘肺病。( )107、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108、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测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 )109、用人单位对不适应继续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可以解除其协议并给予一定补偿。 (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111.违反中

20、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补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局限性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补偿责任。 ( )112、依照母婴保健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 ( )113、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 )11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协议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协议终止条件。 ( )115、医师可以自行组织和参与医学会。 ( )116、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可以适当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 ( )117、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用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对无钱

21、患者,考虑医院利益,可不予处置。( )118、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 )11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23年2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 )120、社会团队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公司、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122、医院可以视情况拟定是否配置放射工作场合的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也可视情况为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剂量计。 ( )12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4、根据产妇夫妻共同出具的书面申请,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运用超声技术为别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125、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解决。( )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