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244交流平台农事百科化学除草时严禁草铵膦喷在咖啡树上。多元共治保障食品安全杨艳梅(楚雄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云南 楚雄 675000)楚雄州历来重视食品安全保障,从完善食品安全政策、强化社会诚信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等方面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保障。202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结果,楚雄州城乡居民综合满意度达85.79分,全省排名第一。自2019年全省开展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以来,楚雄州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连续稳居全省第一位。一、食品安全保障任重道远楚雄州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散,农产品追溯机制及监管
2、措施未落到实处。部分生产者利欲熏心,违规使用添加剂、激素、农药等违禁物品,导致食品安全风险居高不下,隐患较大。水、土壤和化学污染源头随处可见,工业废水和80%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河流,致使河流受到中度或重度污染。在餐饮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流通环节出现食品微生物污染、添加剂超标、非法添加等问题。例如,元谋县现有耕地面积3.09万hm2,蔬菜种植面积9 000 hm2,被誉为“冬早蔬菜之乡”,但种植过程中超量使用农药、化肥,塑料薄膜不注重回收清理,导致“白色污染”严重。根据楚雄州医院数据统计,元谋县就医人群中癌症、高血压等患病人数连年居全州首位。加之楚雄州小型食品企业的生产者整体文化水平低、
3、卫生意识淡薄,大多数小企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约60%的生产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加工粗制滥造,非法使用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严重。食品在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杀菌不彻底,包装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部分生产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食品制造过程中偷工减料或使用对人体有害的便宜食品原材料,致使食品安全性降低。二、现行监测体系不完善(一)食品安全法规需优化目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首先是有些法律本身的弹性太大,如处以货值金额50%300%的罚款规定就为“面子执法”和“权力寻租”留下余地;其次是各种法律之间的惩处不一致,各监管部门权责不统一。中
4、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采用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责任形式,但各个法律法规关于法律责任、法律原则并不明确。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之间的协调性比较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监管执法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内容欠缺,对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内容不全、惩罚不够,没有真正达到震慑作用,难以阻止非法行为。(二)生产各环节监管漏洞大1食品检测能力不足。当前楚雄州食品添加不科学、超标甚至非法使用禁用药物现象偏重,产地的土壤、地下水被农药、化肥等严重污染。全州380家食品
5、企业中约70%为家庭作坊,缺乏安全达标必备条件,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采购劣质原料,大量使用添加剂,私自添加非食品性化学添加剂。农产品检测力度不足,部分检测中心还处于筹建阶段,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州食品生产企业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甚至有些企业为了私利故意出售过期和变质食2220244交流平台名言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淡云闲今古同。杜牧品。楚雄州于2019年才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起步较晚,只有精品食品或特定食品才具备食品追溯标签,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进行根源识别和问题追责。2监管方式较为单一。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对食
6、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监管者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部分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较少,业务能力较低,缺少先进的监管技术,监管效率难以提升。食品安全机制不健全,没有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应对机制。人员不足、经费短缺、技术手段落后,实际监管不到位。单一的管理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变得复杂,无法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三)食品安全现行治理模式多头混治卫生、农业、质检、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监管,职责交叉重叠,范围不清,责权利不一致,协调互动不足,监管不到位不可避免。以政府为绝对主体,大包大揽所有监管环节,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第三方检测机构被排除在食品安全治理主体体系之外。三、构建
7、食品安全多元共治模式(一)企业治理模式一是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保障食品安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规范问题食品召回机制,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推动群防群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创建并完善食品可追溯体系,实现手机、计算机同时查询追溯信息共享。二是加强源头控制。设立县级、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对其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进行监管;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推进农产品
8、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实现监管、检测全覆盖;完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制度,深入排查食品,确保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化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引进国际先进的食品质量检测技术和设备,提升食品检测效率和水平。三是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诚信观念。把诚信建设落实到企业生产全过程,引导食品生产者诚实守信;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加快制定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要素规定的使用规则、要求标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推进法律法规进基地、进农村,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农业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政府治理模式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食品质量监管执法
9、队伍,明确职责,统筹协调,科学监管,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发挥食品安全治理主体设计中的“主导者”地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符合本地区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监管。二是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创新模式,实现由“多头混治”向“多元共治”转变,既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又集中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包括食品行业协会、食品从业者、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消费者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多元社会主体的参与管理。三是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上加大对违法经营的处罚力度。对现行食品管理法规政策进行不断优化和补充,确保其时代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使食品质量管理有据可循、有法可依。通过定期培训和抽检,让食
10、品生产企业管理者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从而提升食品的生产质量与安全性。(三)社会力量治理模式一是消费者监督。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通过正当渠道保障自身权益,促使企业在食品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相应改善。二是社会监督。由食品行业协会、食品质量检测机构、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力量组成,对企业、政府进行监督。以社区、街道办等为主体,在社区明显处张贴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商户举报的流程,使消费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监督者。三是新闻媒体监督。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及安全基础问题的界定依据和急救常识,形成重要舆情综合影响力。收稿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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