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上作业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安全管理各项目工程的临水作业,确保安全方针的顺利完成。特制订临水作业管理规定;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港区范围的临水作业管理。3、 内容:3.1 现场临水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在作业前应该对救生衣进行检查,确认其安全有效;3.2作业人员不得穿有统胶鞋、高跟鞋、带钉易滑硬底鞋,以防滑倒受伤;3.3临水设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3.4自觉树立卫生环保意识,维护公共水域的环境,作业人员不得向作业水域抛弃生产废品及生活垃圾3.5夜间临水作业需要有足够的照明;3.6禁止单人独自临水作业;3.7临水区域设置防护设施,树立有关安全警示标志;3.8船只与岸线间
2、的空隙,挂安全网,防止人员落水;在船上的作业人员需要遵守船方的相关管理规定。4、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特殊培训、无证人员严禁上岗;5、 水上船只及设备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6、 做租用的交通艇必须证照齐全,按规定配足够救生器材,并表示乘员定员标准及乘坐规定;7、 施工前,与当地航道部门联系,商定有关航运和施工的安全事项,发布通航公告;8、 施工使用的各种船只,按航政部门规定设置航运标志,并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设备,并加以保管;9、 作业现场配备安全值班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救护措施;10、 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当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工作,并检查加固水面上的船只和锚缆等设施,
3、如确需继续作业时,采取有效措施;11、 施工现场上游和下游必须按规定距离设置通航警示标志;12、 施工区域航道两侧应设置水上交通作业安全须知牌;13、 水上施工应设立明显的航标,以确定施工范围;14、 临水区域设置防护设施,树立有关安全警示标志;15、 作业人员戴好救生衣,不得穿有统胶鞋、高跟鞋、带钉易滑硬底鞋;16、 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及乘坐十人以下非机动小船的人员,穿好救生衣;17、 每次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所有的救生衣进行检查,确认其安全有效;18、 禁止单人独自作业,定位船锚后,派人昼夜值班;19、 夜间作业须有足够照明;20、 水上施工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21、 船上在夜间应有照
4、明设备,没有照明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及电池灯具;22、 船与船之间搬运物件作业,须将两船靠至最近距离并注意浪涌影响;23、 施工作业区域应设立垃圾收集箱(池),以收集施工废弃物和生活垃圾;24、 作业人员不得向施工水域抛弃施工生产废弃物、污油、污水和生活垃圾;25、 作业船只航行中认真瞭望,当来往船只动态不明或声号不统一时,立即减速停船,必要时开倒船;26、 所打设栈桥、操作平台有防护栏杆及有防滑措施,对其承载力要有验算依据,并检查各受力部件的受力情况;27、 运料船在作业船附近作业时,防止锚缆挂住叶轮和船舷被打坏;28、 船头、船尾、船板上不得站立和骑坐,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29、 船按规定吨位卸载,不偏载,装载的料具符合安全规定,船到位后,靠稳拴好,搭好跳板后,方可卸料;30、 料船之间的空隙,铺脚手架,或挂安全网,防止人员落水;31、 有大风暴雨时,服从船长的指挥;32、 遇有雾天雷暴雨使视线卜庆师,作业船只只显示强烈灯光信号,并鸣锣、敲钟、喊话,引起过往船只的警惕;33、 上游失去控制的船只或巨大漂游物威胁作业船只安全时,立即派出机动船协助避让。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