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和小学朗诵社团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的名称:百小朗诵社团。第二条 社团性质:以校内喜爱朗诵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学校政教处和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第三条 社团目的: 推广普通话,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艺术,弘扬民族精神,为爱好朗诵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学习的平台。第四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朗诵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六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老师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作学期工作总结,作品展示。第七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第八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 本章程解释归本朗诵社团第十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完善章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校政教处批准之日起实施。 百和小学 2012年10月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