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 国 教 育 经 费 统 计 报 表填 表 说 明教育部财务司制定二三年九月全国教育经费记录报表填表说明I基层报表填表说明 一、制定基层报表的目的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政策,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供重要决策的参考依据,更好地运用电子计算机的先进技术手段进行信息分析解决,使教育经费记录工作更加规范完善,特制定全国教育经费记录报表基层表式,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二、记录范围 本表记录凡列入国家教育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教育事
2、业费”支出的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 公司办并在公司营业外资金列支或公司自有资金列支的普通高等学校、中档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学校、小学和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认可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档专业学校、成人中学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认可学历的社会团队、公民个人办大学、中专、中学、小学校。 三、记录时间 记录时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代码说明 1. 地址代码采用记录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 其代码以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其中第一、第二位数为省、自治区、 直辖市标记, 第三、第四位数为地(市、州、盟)标记,第五、第六位数为县 (市
3、、区、旗)标记,第七、第八位为乡、镇标记。其中前六位为国家记录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第七、第八位从01开始自行顺序编制乡镇代码。省、地(市、州、盟) 、县 (市、区、旗)本级代码均在其标记代码末位后相应加00,所有补齐八位数字。 如:山西省的代码为14;山西省晋中地区的代码为 1424; 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的代码为142422。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麻田镇为14242201。省本级为14000000,地区本级为14240000。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本级为14242200。2. 单位名称应对的填写填报单位的全称。3. 单位代码涉及教育部门所属及其他各部门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和公司、社会团
4、队、公民个人办各级各类学校的代码。 普通高等学校代码:采用记录部门制定, 全国通用的普通高等学校代码,为5位数,其首位码为“1”。 成人高等学校代码:采用记录部门制定, 全国通用的成人高等学校代码,为5位数,其首位码为“5”。 中档专业学校代码:采用记录部门制定, 全国通用的中档专业学校代码,为5位数,其首位码为“2”。 以下编码规则由教育部财务司制定,所有代码为5位, 首位码为学校类别码,后4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行定义。 技工学校:首位码为3。 中学:首位码为4。 职业中学: 首位码为4。 小学:首位码为6。 特教学校:首位码为7。 幼 儿 园:首位码为8。 其他:首位码为
5、9。4. 单位从属关系码由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别有“1”、“2”两种表达方式。其中,“1”表达中央所属单位,指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各类学校和中央厂矿公司举办的各类学校以及教育部直属的教育事业单位; “2”表达地方所属单位, 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及以下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5. 部门类别码以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表达如下:“1”表达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2”表达其他部门办并在13类“教育事业费”中列支的各级各类学校;“4”表达公司办各级各类学校;“5”表达社会团队和公民个人办学校。6. 学校类型区别码以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
6、位数为不同九大类别学校的标记,第二位和其他位数为各大类中的小类的标记。具体表达如下: “1” 表达高等学校“11” 表达普通高等学校“12”表达成人高等学校 “2” 表达中档专业学校“21” 表达中档技术学校“22” 表达中档师范学校“23” 表达成人中专学校 “3” 表达技工学校 “4” 表达中学 “41” 表达普通中学“411” 表达高级中学“412” 表达完全中学 “413”表达初级中学“4131”表达城乡初级中学 “4132”表达农村初级中学 “42” 表达成人中学 “5” 表达职业中学 “6” 表达小学 “61” 表达普通小学 “611”表达城乡普通小学 “612”表达农村普通小学
7、“62” 表达成人小学 “7” 表达特殊教育学校 “8” 表达幼儿园 “91” 表达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附:学校代码表学 校 类 型学校代码及首位码从属关系码学校类别码普 通 高 等 学 校111中央教育部门普通高等学校111112中央其他部门普通高等学校112113地方教育部门普通高等学校121114地方其他部门普通高等学校122115中央公司办普通高等学校114116地方公司办普通高等学校124117社会团队、公民个人办普通高等学校12511成 人 高 等 学 校558中央教育部门成人高等学校511129中央其他部门成人高等学校5121210地方教育部门成人高等学校5211211地方其他部门
8、成人高等学校5221212 中央公司办成人高等学校5141213 地方公司办成人高等学校5241214社会团队公民个人办成人高等学校52512中 等 专 业 学 校2215中央教育部门中档技术学校2112116中央其他部门中档技术学校2122117地方教育部门中档技术学校2212118地方其他部门中档技术学校2222119中央公司办中档技术学校2142120地方公司办中档技术学校2242121社会团队办中档技术学校2252122中央教育部门中档师范学校2112223中央其他部门中档师范学校2122224地方教育部门中档师范学校2212225地方其他部门中档师范学校2222226中央教育部门成人
9、中专学校2112327中央其他部门成人中专学校2122328地方教育部门成人中专学校2212329地方其他部门成人中专学校2222330中央公司办成人中专学校2142331地方公司办成人中专学校2242332社会团队公民个人办成人中专学校22523技 工 学 校3333中央其他部门办技工学校312334地方其他部门办技工学校322335 中央公司办技工学校 314336地方公司办技工学校324337社会团队公民个人办技工学校3253中 学4438中央教育部门高级中学41141139中央其他部门高级中学41241140地方教育部门高级中学42141141地方其他部门高级中学42241142中央公
10、司办高级中学41441143地方公司办高级中学42441144社会团队办高级中学42541145中央教育部门完全中学41141246中央其他部门完全中学41241247地方教育部门完全中学42141248地方其他部门完全中学42241249中央公司办完全中学41441250地方公司办完全中学42441251社会团队办完全中学42541252中央教育部门初级中学411413153中央其他部门初级中学412413154地方教育部门城乡初级中学421413155地方其他部门初级中学422413156地方教育部门农村初级中学421413257中央公司办初级中学414413158地方公司办初级中学424
11、413159社会团队办初级中学425413160中央教育部门成人中学4114261地方教育部门成人中学4214262中央公司办成人中学4144263地方公司办成人中学4244264社会团队办成人中学42542职 业 中 学4565中央教育部门职业中学411566中央其他部门职业中学412567地方教育部门职业中学421568地方其他部门职业中学422569中央公司办职业中学414570地方公司办职业中学424571社会团队办职业中学4255小 学6672中央教育部门办普通小学61161173中央其他部门办普通小学61261174地方教育部门办城乡普通小学62161175地方其他部门办普通小学6
12、2261176地方教育部门办农村普通小学62161277中央公司办普通小学61461178地方公司办普通小学62461179社会团队公民个人办城乡小学62561180中央教育部门成人小学6116281地方教育部门成人小学6216282中央公司办成人小学6146283地方公司办成人小学6246284社会团队办成人小学62562特 殊 教 育7785中央教育部门特殊教育学校711786地方教育部门特殊教育学校7217幼 儿 园8887中央教育部门幼儿园811888地方教育部门幼儿园8218其 他 教 育 事 业9989中央教育部门其他事业单位9119190地方教育部门其他事业单位921917.对于
13、高等学校附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其单位代码按上述代码填列。如:山西大学附属初级中学, 其单位代码为4xxxx,, 从属关系为21, 学校类别码为4131(城乡初级中学)。8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其单位代码应按如下规定填列:首位码为1,第二、三位为省、市代码,第四位为0,最末位为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顺序填列。如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其单位代码为1140A,从属关系代码为21,类别代码为11。9对于由省本级财政拨款、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其地址代码统一填报省本级代码。 五、填报方法及重要指标解释 (一) 教财基1表的填报 教财基1表的填报范围:“教育经费记录报表基层表”, 由
14、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普通高校(含普通高校附设成人高校和留学生)和成人高校填报,高校的附属中小学填教财基2表,不填此表。 教财基1-1表的填报:1.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 年末教职工数:指当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教职工数。其中教师:指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年平均教职工数:采用间隔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其公式为: a1/2+a2+.+an-1+an/2 a= n-1例如:某高校1998年各时点的教职工人数资料如下:上年末1100人, 一季度末1200人,二季度末1150人,三季度末1300人,四季度末1250人。求1998年该校的平均教职工数。将
15、已知数据代入公式即得: 1100/2+1200+1150+1300+1250/2 a=-=1210 (人) 5-1 2.年末离退休人数: 指在学校领取离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 3.学生数:指上级教育计划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具有学籍的所有学生数,涉及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 表内的博士生、硕士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按折算数填报:博士生一个折三个,硕士生一个折两个,函授夜大生三个折一个,来华留学生一个折两点五个(四舍五入); 补充资料的在校学生数按实际数填报。 高职生:指不享受国家财政拔款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年平均学生数:采用间隔不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
16、。其公式为: (a1+a2)/2f1+(a2+a3)/2f2+.+(an-1+an)/2fn-1 a= n-1 fi 式中:a表达序时平均数, a1 、a2 .an 表达各时期指标数值; f1 、f2 .fn 表达各时期的间隔; n 表达项数。 4.年末校舍面积:按当年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 5.年末固定资产总值:涉及校舍和设备等财产,并按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填报。 6.本年改造危房面积:指危险房屋无维修价值予以拆除并已改建的房屋面积和危房通过维修加固后,已将险情彻底排除,房屋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房屋面积。改建的危房面积指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当年交付使用的面积。 7.本年改造危房金额:指
17、在本年度内的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数中用于危房改建和危房维修加固并已排除险情所支出的所有金额。 8.本年购置专用设备金额:指在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含电教设备)所支出的所有金额。 9. 本年购置图书金额:是指在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并列入固定资产的图书资料所支出的所有金额。10. 本年购置图书册数:是指在本年度内购置的并列入固定资产的所有图书资料册数。11.机构数:指经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的高等学校数,对高校分校、各大专班以及高校附设的学院都不计算校数。教财基1-2表的填报: 1.教育事业费拨款: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取得的教育事业费,即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
18、的“教育事业费”拨款数(涉及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拨款)。 2.科研经费拨款: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取得的属于财政性拨款的科学研究经费,通常指纵向科研经费,涉及国家(地方)教委、国家(地方)计委、国家(地方)科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如纺织工业总会、省工业厅等)下达的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等。属于财政教育事业费安排的科研经费拨款,应在教育经费拨款中填列。 3.其他经费拨款:是指除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以外的其他属于财政性的经费拨款,涉及专项拨款和非专项拨款,如:公费医疗经费、 住房改革经费等。 4.教育附加费: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取得的教育附加费拨款。 5.事业收入:是指高等学
19、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涉及教学收入和科研收入。其中学费填列学校核准留用和财政专户已核拨数,不涉及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返还的部分。 6.校办产业和经营收益用于教育事业:是指高等学校兴办校办产业取得收益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和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即经营收入的结余和其他收入中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之和。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即附属单位交款和其他收入中扣除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之和。8.基建拨款: 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取得的列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一类“基本建设支出”中第147款的“教育基建支出”拨
20、款和各部门基建支出中用于高校的基建拨款。9.本年实际收取学费: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学生实际收取的学费,涉及核准留用数、财政专户已核拨数和已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核拨的部分。10.捐赠收入中港、澳、台及海外捐集资经费:指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团队、和谐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11.本表中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教育附加费”和“基建拨款”等除填合计数外,还需按经费来源分清中央、地方填列明细数。12.上级补贴收入:是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贴收入。教财基1-3表的填报: 高等学校经费支出分为事业性支出和基建支出两部分。一、事业性经费支出:
21、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1、人员经费支出:指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支出两部分。基本工资: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基本工资” 目级科目填列,也即指国家标准工资。 补贴工资: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津贴”目级科目填列。 其他工资: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奖金”、人员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职工福利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福利费”、“退职(役)费”、“就业补贴费”、“抚恤和生活补贴”、“医疗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贴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社会保障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的“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
22、“住房补贴”目级科目之和填列。奖、贷、助学金: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助学金” 目级科目填列。2公用部分支出: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公用支出部分填列: 公务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业务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专用材料费”、“印刷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设备购置费: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修缮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维修
23、费”目级科目填列。 其中:校舍建设费:本指标重要反映事业性经费支出“维修费”中用于基本建设的经费,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等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 其他费用: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招待费”、“培训费”及公用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2.基建支出:指属于基本建设投资额度范围内的,并列入各级计划部门基建计划,由学校经批准用教育基建拨款和其他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并专存银行基建专户的支出。 3.世界银行用于教育的贷款还本付息和承诺费、手续费等支出:指运用世界银行的贷款用于发展教育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和承诺费、手续费等支出。 4本表的每个支出项目除填“合计数”外,还须填列:“其中:“教育
24、事业费支出和基建支出”数。教育事业费支出可按实际支出、预算安排或采用记录方法填报。考虑到教育经费拨款上年结余、年末结余的情况,教育事业费支出可以不等于教育经费拨款数。(二) 教财基2表的填报: 教财基2表的填报范围:“教育经费记录报表基层表”, 由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教育部门办、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填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除外。其他部门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不用填报。 教财基2-1表的填报:1.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 年末教职工数:指当年12月31日在册的公、民办教职工数。公办教职工
25、指在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固定教职工数, 涉及经批准招收的协议制工。民办教职工指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用,并由国家教育事业费开支工资或给予补贴费的人数。对于临时工,代职代课教职工,大集体人员,领退职退休补差的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等不计算在内。 年平均教职工数:采用间隔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其公式为: a1/2+a2+.+an-1+an/2 a= n-1例如:某中学1998年各时点的教职工人数资料如下:上年末110人, 一季度末120人,二季度末115人,三季度末130人,四季度末125人。求1998年该校的平均教职工数。将已知数据代入公式即得: 110/2+120+115+130+
26、125/2 a=121 (人) 5-1 2.年末离退休人数: 指在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领取离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 3.学生数:指上级教育计划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具有学籍的所有学生数,涉及国家统招生、自费生、委培生。不涉及各种培训班学生数。(1)成人中档学校学生:涉及独立设立教师进修学校的短期培训和函授的学生数。(2)幼儿园在园人数:指由教育部门举办的并由“教育事业费”开支的人数。( 涉及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人数)。(3)年末在校学生数:指当年12月31日的在册人数。(4)年平均学生数:采用间隔不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其公式为: (a1+a2)/2f1+(a2+a3)/2f2+.+(a
27、n-1+an)/2fn-1 a= n-1 fi 式中:a表达序时平均数, a1 、a2 .an 表达各时期指标数值; f1 、f2 .fn 表达各时期的间隔; n 表达项数。例如:已知某县1998年各时点的中学在校学生数资料如下:1月1日为1.5万人,7月1日1.45万人,9月1日1.65万人,12月31日1.62 万人,规定出1992年的平均学生数,则用两时点学生数相加折半的办法,计算1月1日至6月30日平均学生数为:(1.5+1.45)/21.475万人,即代表1月至6月的半年份的平均学生数。依此方法计算7月至8 月两个月份的平均学生数为(1.45+1.65)/21.55万人,9月至12月
28、四个月份的平均学生数为(1.65+1.62)/21.635万人。这样,用月数为权数,对以上三个平均学生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即得出该县1992年的平均学生数。具体计算如下: (1.5+1.45)/26+(1.45+1.65)/22+(1.65+1.62)/24a= 1.54 万人 6+2+4 4.年末校舍面积:按当年末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5.年末固定资产总值:涉及校舍和设备等财产,并按会计帐面原值填报。其中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按固定资产六大分类中的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分类填报。6.本年改造危房面积:指危险房屋无维修价值予以拆除并已改建的房屋面积和危房通过维修加固后,已将险情彻底排除,房屋
29、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房屋面积。改建的危房面积指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当年交付使用的面积。7.本年改造危房金额:指在本年度内的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数中用于危房改建和危房维修加固并已排除险情所支出的所有金额。 8.本年购置学生课桌凳套数:指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课桌凳套数,并按单人套计算,双人套的应折合为2个单人套。9.本年购置学生课桌凳金额:指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课桌凳所支出的金额。10.本年购置专用设备金额:指在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含电教设备)所支出的所有金额。11.本年购置图书金额:是指在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并列入固定资产的图书资料所支出的所有金额。 12.本年购置图书册数:是指
30、在本年度内购置的并列入固定资产的所有图书资料册数。 13.年末图书册数:指年末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的图书册数。 14.机构数: 指经有关机关批准设立的学校数或教育事业单位个数(学校数, 原则上按事业记录指标解释填报)。 中档专业学校: 指经批准的中档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中独立设立的中专校(部)计算校数。正在建设但没有在校学生的中档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附设的中专班都不计算校数。 职业中学: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独立设立的农、职业中学计算校数。普通中学附设的各种职业班不计校数。 普通中学:指经批准单独设立的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计算校数。小学附设的初中班或初中附设的高中班不计校数,职业学
31、校附设的普通班也不计校数。 小学:指经批准单独设立的完全小学、中心校、村小学计算校数。小学附设的教学点(巡回点、延伸点等)不计校数。 幼儿园:指经批准单独设立的幼儿园计算园数。托儿所、婴儿园和保育园以及季节性幼儿园(班)、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不计园数。 特殊教育学校:指经批准单独设立的盲、聋、哑学校、弱智辅读学校、工读学校计算校数。普通小学招收的弱智儿童班不计校数。教财基2-2表的填报: 1.教育事业费拨款: 指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的“教育事业费”拨款数。 2.其他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是指除教育经费拨款、城市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其他属于财政性的经费拨款,涉及专项拨款和非专项拨款拨款,
32、如:公费医疗经费、 住房改革经费等。3.城市教育费附加:指按照国家规定向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三税的规定比例征收的教育费附加。4.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指各级政府拟定的按乡(村)公司利润( 或销售收入) 的一定比例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 5.地方教育附加费: 指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以外,开征的用于教育的税费:投资方向调节税教育费附加和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征收的教育费,以及征收用于教育的旅馆床位附加费、社会集团购买专控商品附加费、宴席税费等。 6.事业收入: 指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开展教学及其辅
33、助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及经财政专户核拨回的预算外资金,涉及: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学、杂费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实行“一费制”的中小学校,不应涉及收取的课本费和其他代收费等不属于杂费的收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填列学校核准留用和财政专户已核拨数,不涉及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返还部分。 7.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指校办产业、勤工俭学、 社会服务收入中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即经营收入的结余、附属单位
34、交款和其他收入中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之和。 8.捐、集资收入:指城乡、农村、厂矿、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捐(集)资助学,以及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团队、和谐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 9.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即其他收入中扣除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数。 10.基建拨款: 涉及“教育基建”和“部门基建中用于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经费”。 教育基建:指列入各级计划部门基建计划,并由建设银行限额拨款的教育部门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学仪器厂等企事业单位的基建财务拨款,即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类基本建设支出第147款的“教育基建支出”拨款(不含单位自筹基建部分)。 部门
35、基建支出中用于中专、技校的经费:指列入各级计划部门基建计划,并由建设银行限额拨款的其他各部门举办的中专、技校的基建财务拨款数。即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 类基本建设支出中各部门基建支出中用于中专、技校的基建拨款数( 不含单位自筹基建部分)。 11本年实际收取学、杂费:是指学校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学生实际收取的学、杂费,涉及核准留用数、财政专户已核拨数和已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核拨的部分。 12.捐集资收入中港、澳、台及海外捐集资经费:指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团队、和谐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13.捐集资收入中农村捐集资经费:指农民个人、农村的村办公司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向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36、捐(集)资经费。教财基2-3表的填报: 教育经费支出分为事业性经费支出和基建支出两部分。一、事业性经费支出: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1、人员经费支出:指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支出两部分。基本工资: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基本工资” 目级科目填列,也即指国家标准工资。 补贴工资: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津贴”目级科目填列。其中民办教师补贴:指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用于民办教师的补贴费。 其他工资: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奖金”、人员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职工福利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福利费”、“退职(役)费”、“就业补贴费
37、”、“抚恤和生活补贴”、“医疗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贴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社会保障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的“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补贴”目级科目之和填列。奖、贷、助学金: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助学金” 目级科目填列。2公用部分支出: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公用支出部分填列: 公务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业务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专用材料费”、“印刷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设备购置费:
38、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修缮费: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维修费”目级科目填列。 其中:校舍建设费:本指标重要反映事业性经费支出“维修费”中用于基本建设的经费,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等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 其他费用: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招待费”、“培训费”及公用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2.基建支出:指属于基本建设投资额度范围内的,并列入各级计划部门基建计划,由学校经批准用教育基建拨款和其他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并专存银行基建专户的支出。 3.世界银行用于教育的贷款还
39、本付息和承诺费、手续费等支出:指运用世界银行的贷款用于发展教育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和承诺费、手续费等支出。4本表的每个支出项目除填“合计数”外,还须填列:“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和基建支出”数。教育事业费支出可按实际支出、预算安排或采用记录方法填报。考虑到教育经费拨款上年结余、年末结余的情况,教育事业费支出可以不等于教育经费拨款数。 (三) 教财基3表的填报:教财基3表(公司办学/ 社会团队和公民个人办学记录报表基层表)是由厂矿公司办的并在公司营业外资金列支或公司自有资金列支的各级各类学校以及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认可学历的社会团队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填报。本表填报方法按公司办学和社会团队和公民个人办学分别解释如下:1 公司办学: 填报范围:中央和地方公司办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档专业学校和成人中档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成人中学、职业学校、普通小学和成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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