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三路工程(K0+700—K1+083.94)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三路工程(K0+700—K1+083.94) 招标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系人:罗女士 陈先生电话:15907015794 15007015057 编制时间: 二0一三年二月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
2、附表 工程名称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三路工程(K0+700—K1+083.94) 建设地点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 设计单位 江西省金鹰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 约92.3万元 建设内容 K0+700—K1+083.94路面、排水排污工程 结构类型 /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 格 工期要求 2013年4月2日开工,竣工2013年7月2日,工期3个月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投标保证 金数额 贰万元 网上公告 时 间 2013年3月1日 地
3、点 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下载 现场踏勘 时 间 / 地点 投标人自行前往施工现场 招标答疑 时 间 2013年3月14日 地点 投标人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15 时前将有关疑问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ytletp@,逾期不答,答疑纪要将于14日前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 投标文 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二本 投标文 件递交 单位 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露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地点 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沿江路海事局三楼) 投标截 止时间 2013年 3月21日上午9时0分 开标会 时间 20
4、13年3月21日上午9时0分 地点 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 已落实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l、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三路工程(K0+700—K1+083.94段路面、排水排污工程); 2、现场施工条件: (1) 建设用地面积 / ; (2)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 ; (3) 施工用水、电 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电 ;
5、 (4) 有关勘探资料 / ; (5) 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核情况 已审核 ;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他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市高新区监察部门 的监督,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备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
6、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2)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三)本工程的招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l、招标文件包括本文
7、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答复。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l、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都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部门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刊登,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
8、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 l、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及自身实际情况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报价,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决算时可调整工程价款的方式外, 一律不予调整。 (2)可变价格报价。合同价格按
9、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可依据市场价格和政策性调整而由当事人依法协商调整。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2)种方法。 (1)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和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量、单价和合价及各种费用,由于投标人在计算投标价过程中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投标人一律不予以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应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2) 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确定为923201.1元。各投标单位报价只能低于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96%(不含本数)且大于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的85%(不含本数)为有
10、效报价;否则,投标文件为废标。 4、投标报价及决算编制要求: (1) 投标报价及决算编制所执行的定额和政策性计价文件: (a) )市政部分执行:2002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且不计远征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执行鹰府办发[2008]25号文,人工费不调。 (2)本工程招标预算造价主材价格按下列 (b) 条价格约定执行: (a) 对主要材料设立暂定价,其中钢材(综合价) 元/T,水泥(综合价) 元/T,杉条木 元/M3、松元木 元/M3,标准红砖 元/千块, (b) 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江西省造价信息鹰潭市2012年12月份材料价
11、格。 (3) 本工程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有关费用。 (4)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a)、(b)、(c)、(d)、(e)、(f); (a) 经审批的重大设计变更。 (b)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非重大设计变更; (c)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工程量; (d) 钢材、水泥、硪、砂按鹰潭市造价站公布的实际施工期间的平均价格调整 ; (e) 工程预算控制价范围内的工程量增减,决算时按预算控制价乘以中标费率;工程预算控制价范围以外工程内容变更时,决算时按现行政府计价标准执行,如按定额子目计取的项目,决算价款乘以中标费率,套市场价项目按财政审定的价格决算。 (f) 工程签证金额
12、参照中标价金额下浮点执行。 (6) 材料供应、结算及要求: (a) 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实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l、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书; (2) 投标书附录;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 (6) 参与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或处罚
13、决定文件复印件;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 (1)--(6) 项材料。 2、投标人应当参照我省规范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署合同后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 (十)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人身安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
14、标人不组织召开答疑会,采用网络答疑,详见前附表。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形式递交。 4、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根据前附表中的方式刊登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八)条规定,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
15、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商务标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采用下列第 (1) 方式密封: (1) 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技术标)。每个投标人只递交一个密封袋,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含正本和所有副本)材料一起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 (2) 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技术标)。每个投标人应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材料(技术标正、副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其它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另
16、一个密封袋内,响应性文件放在技术标中。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 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5、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三)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
17、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l、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十五)开标
18、 l、招标人举行开标会议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到场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被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建设局。 3、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到达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予密封的; (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
19、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6)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5、专家评委对投标人出示的有关证书原件进行核验 。 6、招标人宣布评标原则和办法,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7、随机抽取下浮系数N值。 8、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投标书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9、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0、宣布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开标会结束。。 七、评 标 (十六)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
20、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2、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三路工程(K0+700—K1+083.9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3、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其中在开标前从鹰潭市专家评标库中按规定抽取 4人(其中经济类专家2人,技术类专家2人,招标人代表1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方法进行定标: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候选人依序选
21、取中标人; 招标人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直接确定中标排序人; 5、本招标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条执行: 采用综合定量评价法(百分制定量计分法),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排序。 采用综合定性评价法(技术、商务二阶段评标法),合理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人排序。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排序列前3位的 3 家中标排序人。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委员会)可以个别有针对地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内容。 八、授予
22、合同 (十八)中标 l、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不得转包,分包需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十九)合同签订 l、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
23、工合同。 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2013年3月 27日下午16时)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中标排序第一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即取消中标排序第一名资格。随后通知中标排序第二名在28日下午16时缴纳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排序第二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即取消中标排序第二名资格。再通知中标排序第三名在29日下午16时缴纳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排序第三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即取消中标排序第三名资格。本工程我单位参照鹰府发[2011]19号文
24、件要求中标人提交诚信保证金(其中含工程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46万元。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以银行转帐的形式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帐户名称: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露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开户行:鹰潭建行三角线支行,帐号:36001951104052501255 3、中标人逾期未按时提交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或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
2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部门办备案。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人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
26、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甲方要求施工工期:3个月;。 (三) 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 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工。 (3) 不可抗力。 (4) 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 (2) 条。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 (2)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
27、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 ,限额为 合同金额的2%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二、质量与安全 (四)工程质量 l、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最低应达到和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
28、并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赔偿金。 (五)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重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工程款的支付 (六)工程款支付及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返还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决算审核后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按规定清算。 2、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返还:管网工程完工后返还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50%,路面工程完工后返还诚信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50%。 四、材料供应 (七
29、)乙方采购材料 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但材料的质量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五、保 修 (八)保修 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同时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统一保修书范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通过竣工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第
30、四节 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各种规定,规程标准及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各种标准图集等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按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和验收 其它需要说明书事项: 1、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2、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以转帐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基本帐户汇出,并于2013年3月20日17:00前进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帐户名称: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鹰潭杏园支行 帐 号:3600 1951 6000
31、5250 4013 转帐时需注明为“鹰潭高新区工业三路工程(K0+700—K1+083.94)投标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 3、在确定中标排序人后,如招标人发现中标排序人提供的资料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排序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4、中标后,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本人组织实施本工程,不得委托其他工作人员,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解除施工合同。 5、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本项费用(缴纳后不退),否则视为其自动
32、弃权,投标无效。 6、招标代理费人民币壹万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 标 单 位 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 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三路工程(K
33、0+700—K1+083.94)评标方法 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本评标方法共计100分得分高者即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 1、开标时,将查验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的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五大员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证件如不完全提供或有检验不合格者则该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本办法的分部分值及计算方法如下:
34、
35、
36、
37、
38、 投标报价:100分 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设
39、定招标工程明标预算控制价为A,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B,满分报价为C。 (1)A值为招标单位确定的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 各投标单位报价只能低于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的96%(不含本数)且大于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的85%(不含本数)为有效报价;否则,投标文件为废标。 (2)B值的确定:B值为所有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3)C值的确定:C值=(0.1A+0.9B)×(1-N%)。 (4)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C相比较,每上升C值的1%扣5分,每下降C值的1%扣3分,扣完为止,采用插入法进行计分。 1)当投标人报价大于C时:
40、100-(投标报价/C-1)×100×5 2)当投标人报价小于C时: 100-(1-投标报价/C)×100×3 N值为1、1.5、2、2.5、3五个下浮系数。其确定的方法:由投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督机构和招标人的监督之下,在开标会上当众、当场随机抽取。如投标单位总得分相同,则以报价标(商务标)报价排序,报价低者排前,高者排后。若报价还相同的情况下,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先后。 注: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小数的,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报 价 汇 总 表 单位: 元 工程名称: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三路工程(K0+700—K1+083.94) 预算价 部 分 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 A 值 923201.1 投标 报价 部分 招标工程投标报价 工程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小写服从大写数据。 日期: 年 月 日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