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销售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使用说明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2、本协议所称汽车是指从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过注册登记、且符合厂家出厂标准的汽车。3、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示范文本原有内容视为双方批准内容。4、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期,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汽车销售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出卖人): 地址: 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乙方(买受人): 法人:国籍: 性别:出生年月日(注册登记日期): 住所(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2、 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标的物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总经销商)名称: ,排气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协议车辆重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号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定金:人民币 元
3、,支付日期: 支付方式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期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1、直接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协议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2.1签订本协议时,首付协议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2.2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乙方于 年 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买方须用直接付款方式付清所有价款。2.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附件三)。3、其他付款方式:第四条 质量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
4、标准,并符合出厂检查标准。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条件。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总经销商)的技术规定完毕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交车时间: 年 月日;或 (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送方代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送方是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
5、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查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3)三包凭证(私人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维修网点信息。(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解决。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献,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委托运送方代提车的,甲方与运送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8、车辆
6、交付之时起,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签订相应委托协议(见附件二)。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年或者行驶里程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合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3)其他约定: 。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联系电话:)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
7、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对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协议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规定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妥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
8、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规定办理。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准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无权规定返还定金。2、乙方不准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告知后超过1个月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乙方无权规定返还定金。3、甲方不准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白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依法规定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
9、约责任。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所有免去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去责任。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告知对方,以减少也许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6、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汽车检查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7、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本地相关的规定所规定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补偿责任。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1、甲方
10、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2、乙方是否批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拟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检测鉴定结果承担不利
11、后果的一方承担。第十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1、甲方联系资料: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工作手机号码: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资料: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日间)(夜间)传真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第十一条 其他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及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
12、写数字为准。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二、乘用车入户上牌委托协议附件三、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签字: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 商品车辆交接书一、 基本信息买卖协议编号:买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标的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车身/内饰: 车辆辨认代号(VIN.): 发动机号码: 付款方式: 全款购车
13、贷款购车二、卖方已明示并交付随车文献、随车工具及备件等物品,买方已查看、验收并确认无误;双方约定,除三包凭证以外的文献、备件、工具均遗失不补。车辆文献及随车工具1、 随车文献(中文)(1)使用说明书 (2)维修保养手册 (3)保养凭证 (4)进口车海关货品进口证明书,国产车产品合格证 (5)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查单(出入境检查检疫机构为进口车出具) (6)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联、注册登记联、报税联) (7)三包凭证(已载明车辆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信息、修理者信息、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重要总成和系统的重要零部分范围、损耗件种类范围及质量担保期限、退换车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需要根据V
14、IN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种类范围,等)其他事项:2、 随车工具及备件(1)钥匙( 条) (2)脚垫( 套) (3)备胎及轮毂( 个) (4)灭火器( 个)(5)点烟器( 条) (6)千斤顶( 条) (7)拖车钩( 条) (8)轮胎扳手( 个)(9)轮胎防盗螺栓( 条) (10)警示牌( 个)其他事项:三、卖方已将标的车辆交付给买方,买方已当面查验,确认车辆的规格型号、车身/内饰、配置、性能、质量及车辆状况与买卖双方的约定相符,与卖方告知内容一致。车辆状况确认1、车辆内外检查车辆外观清洁,车身表面完好无损 车内干净整洁,无赃物 车辆配置以及颜色无误发动机舱内无渗漏,无可见损伤及异常 里程数: 公里
15、2、车辆各项功能确认钥匙使用 座椅及方向盘调整 车窗与天窗 后视镜调整 车辆发动停止程序灯光及仪表 空调 影音系统 刹车系统功能正常 倒车雷达 定速巡航系统雨刮洗涤装置 转向系统功能正常 防盗功能 多功能交互界面 道路驾驶试车3、重要说明:假如车辆有质损或故障,卖方须在交付后或另行与买方约定的时间将其修复,且不得因此向买方收取修复费用;卖方的其他告知:四、卖方已向买方及车辆验收人告知以下注意事项,买方及验收人已充足理解、接受,且无异议。注意事项1、服务介绍:介绍服务人员 首保提醒 服务热线 2、重要提醒:用车注意事项 预约服务 燃油种类告知 变速箱使用注意事项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16、的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车辆。买方署名确认: 买方确认日期: 年 月 日卖方署名确认: 年 月 日卖方(盖章): 年 月 日附件二: 乘用车入户上牌委托协议委托人:(个人购车)买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单位购车)买方单位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委托人现就其所购以下汽车按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委托受托人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信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事宜,经双方和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1、 委托上牌的车辆:汽车品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 ;车辆辨认代号(VIN.): 。2、 委托上牌的城市为 市。3、 委托事项涉及:缴交车辆购置税、刑侦验车、向车管所提交上牌资料
17、、办理选号资料、办理入户其他资料;该等事项,可以转委托。4、 上牌服务费用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支付。5、 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格材料、小客车指标文献(假如需要)、入户材料及其他资料,及时缴纳车辆购置税,及时缴纳车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6、 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侵权等因素致车辆损失的,按交通、保险、侵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与该车辆的买卖协议无关;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导致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批准按法律规定承担补偿责任。7、 委托人清楚并遵守车管所关于车牌号的相关规则,受托人不必对车辆牌号结果负责;因不可归责于受托
18、人的事由导致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批准按法律规定承担补偿责任。8、 本协议自委托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受托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委托人/代表人(署名): 受托人/代表人(署名)委托人(单位盖章): 受托人(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委托人:买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委托人现就其所购以下汽车按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委托受托人协助委托人办理贷款购车相关手续事宜,经双方和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1、 贷款所购车辆:汽车品牌: ,车辆辨认代号(VIN.): 。2、 委托事项:根据委托人资质,凭受托人的经验向
19、委托人推荐贷款金融机构及其产品;协助委托人收集和填写贷款所需的资料;向贷款金融机构提交或邮寄委托人的贷款申请资料;将委托人个人信息及贷款申请资料录入贷款金融机构的IT系统;贷款申请获批后,协助委托人联络贷款金融机构签约;委托受托人办理所购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将所购车辆抵押登记完毕后,将抵押登记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代委托人向贷款金融机构转交。该等事项,可以转委托。3、 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受托人支付。4、 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证明、凭证、其他必要的资料,并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应及时完毕贷款金融机构的家访、面签及其他事项。5、 委托人贷款申请成功与否及贷款发放时间由贷款金融机构决定,委托人依法选择退、换车产生的贷款或还款的相关事项由委托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与受托人无关。6、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导致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批准按法律规定承担补偿责任。7、 本协议自委托人签字、受托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委托人/代表人(署名): 受托人/代表人(署名)受托人(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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