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一、一般公共建筑
岗位人员
配置标准
一级工程: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二级工程: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3万平方米
三级工程: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1人
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
1人
1人
监理员
2人
2人
1人
合 计
5人
4人
3人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
2、分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二、住宅工程
岗位人员
配置标准
一级工程: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28层以上
二级工程:建筑面积6万-12万平方米;单项工程14-28层
三级工程:建筑面积2万-6万平方米;单项工程14层以下
三级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单项工程14层以下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1人
1人
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3人
2人
1人
1人
监理员
3人
3人
2人
1人
合 计
7人
6人
4人
3、
3人
注:1.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岗位人员
配置标准
10000≤N
5000≤N
<10000
2500≤N
<5000
1000≤N
<2500
N<1000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1人
1人
1人
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
1人
1人
1人
--
监理员
4人
4人
3人
1人
1人
合
4、 计
7人
6人
5人
3人
2人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中A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 . . .